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液化气罐检修的咨询
来信人: 罗新平
来信时间: 2017-04-05 13:04:01
内容: 据说因中南市场鞭炮燃放引发火灾事故,现在政府加大安全事故的排查,对居民用的液化气罐也要安检,请问家用液化气罐被检的条件及收费标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质监局
回复时间: 2017-04-12 08:15:10
回复内容:

罗新平网友你好!

就液化气瓶使用检测问题,向你回复如下:

1、2007年2月1日实施的《液化石油气瓶》(GB5842-2006)标准规定,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最多延期使用4年,检验周期是4年。

2、收费依据和标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已形成完全市场竞争的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收费试行市场自主定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年330号),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收费为38元/只。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2日

再次反馈: 我的液化气瓶上印的时间是2010年至2018年,需要检测吗?谢谢
反馈时间:2017-04-12 13:15:32
再次回复:

罗新平网友你好!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气瓶应是2010年生产的,应该进行检验后使用。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2日

回复部门:市质监局
回信时间:2017-04-12 14: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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