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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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质监局在康王钢材市场收取起重机检测费的咨询 |
来信人: | 李瀚文 |
来信时间: | 2016-08-19 11:25:51 |
内容: | 2016年8月19日,康王钢材市场的工作人员在市场内代收起重机检测费用,持有质监局盖章的红头文件,但不知道收取费用是否依法依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请说明一下。 |
回复部门: | 市质监局 |
回复时间: | 2016-08-25 08:21:43 |
回复内容: | 李瀚文先生你好: 就你反映康王钢材市场的工作人员在市场内代收起重机检测费用问题,现回复如下: 康王工业园钢材市场各钢材经营户使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共69台,已于2015年10月16日全部超过检验周期,我局经开区分局多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但经营户仍然继续使用,也未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为消除安全隐患,经开区分局与市场管理方(岳阳华特商贸发展公司)、湖南省特检院岳阳分院进行协调后,决定三方合作共同完成起重机械的检验。其中,检验工作由特检院负责,经营户配合和检验费收取由市场管理方负责,收费标准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检验工作完成后,向区安委、市局汇报整治情况。 以上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向你当面进行了解释说明,你也在有关材料上签字认可。此复。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