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免费治疗老年白内障的回复再回复
来信人: 赵斌
来信时间: 2010-11-14 20:56:01
内容: 关于免费治疗老年白内障的回复 廖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2009-2011年)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市今年开展了针对贫困患者的白内障复明工程,并确定了岳阳市一、二、三人民医院、岳阳市中医院、岳阳市康复医院、岳阳爱尔眼科医院、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临湘市人民医院、华容县人民医院、湘阴县人民医院、岳阳县人民医院、岳化医院共12家定点医院,对全市所有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复明手术,您可选择到以上任一家医院进行免费白内障手术,祝您早日康复。 信件状态:已经回复 回复单位:卫生局 回信时间:2010-10-14 17:13:00 我的外婆就2010年3月份在市三人民医院做了白内障手术,为什么三医院还收了2700块钱呢?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又在哪里呢?市一人民医院更黑,狮子大开口还说先预交3500块再说!专赚昧着良心的钱!可耻可悲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0-11-22 08:16:00
回复内容:

先生:

您好!您来信反映您外婆周满英今年3月在岳阳市三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收费及市一医院要求预交手术费用的情况,经我们调查,具体回复如下。

20104月,我市接省卫生厅通知启动了由卫生部、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以周年为单位具体实施,根据项目要求,国家给予每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补助800元住院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对患者有2种补助方式:一是直接补贴住院费用;二是出院时直接补贴给患者。在项目实施初期,以上2种补助方式都存在,为了方便患者,当前已要求定点医院都采用第一种补助方式。

在项目实施之前白内障手术病人费用是按照市三医院对社会承诺的单病种控制收费标准2700元收取的。故在您外婆3月份手术时收取了相应的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在本年度内项目启动之前所做病例都可以纳入补助范围,市三医院也将420日前的白内障手术病人及时上报了相关部门,但这批款项目前尚未划拨到市三医院,故医院尚未通知患者领取国家补助,我局对此进行了批评,且要求医院要及时联系在今年项目启动之前白内障手术患者,只要符合项目规定条件,凭相应证明到医院领取补助。故您外婆现在可凭相关证明到市三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项目补助(联系人:陈琳,电话8256170),如果您外婆参加了医保或新农合还可凭住院手续报销相关费用。

关于市一医院要求您外婆预交3500元住院费用一事,经调查了解得知,市一医院在今年项目启动初期,采取了第2种补助方式。由于您外婆没有参加医保,市一医院在您外婆入院时要求预交3500元手术费。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医政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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