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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社保转移的事宜 |
来信人: | xiajiang |
来信时间: | 2010-11-02 20:54:51 |
内容: | 尊敬的黄市长:您好!
有一事向您咨询。我2004年以前在湘阴县某中学任教,2004-2007年脱产攻读硕士学位,2007年到岳阳工作。但是现单位替我办理人事手续时说:必须要将读研三年所未交的社保额补齐。我现已经将在湘阴工作时所交的社保额转出,并已打印成一张明细表,包括所交的起讫时间、总额等等。
请问:补交的标准是什么?该怎样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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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0-11-10 17:28:00 |
回复内容: | 您好!由于你提交的资料有限,岳阳市社保处会电话联系你,或者你直接拨打机关事业科电话:2961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