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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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屋拆迁咨询 |
来信人: | 方阳 |
来信时间: | 2010-11-15 14:44:18 |
内容: | 您好!
我家位于在花板桥农科所的住房在2001时搬迁。当时没有补贴任务费用,现在单位提出了补贴。我也在咱们政务网里查询了很久。见到有被废除的2001年4月22日发布的《岳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和2010年刚颁布的条例。2001年的《暂行办法》也只标题,查不到内容。请问,我原来的房子拆迁补贴适用于哪套标准?
此致
敬礼
特别说明:贵局10年25日回复我信件的答案图片无法显示(附图如下)
或请告知咨询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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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0-11-16 17:08:00 |
回复内容: | 方阳同志, 您好。 如该房屋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目前适用的拆迁补偿政策主要有: 1、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 3、《岳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以上均可政务网上查询。如您有疑问,请致电8274095找拆迁处的彭书记咨询。 谢谢!
市房地产局信息管理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