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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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平江县廉租房政策 |
来信人: | 王先生 |
来信时间: | 2023-12-26 22:40:48 |
内容: | 我几年在平江申请了一套廉租房,现自己购买了一套住房,按政策我不再享有廉租房资格,房子会上收,上收时间是什么时候?那我可不可以申请名额转给亲戚或朋友?如可转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如不可,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4-01-08 15:34:55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您关于《咨询平江廉租房政策》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江县人民政府立即转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保障对象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下达《限期腾退通知书》,腾退对象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退回该房屋,取消保障资格。所腾退的住房应按规定由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纳入本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管理,统筹配租给本地其他保障对象。 咨询电话:0730-6779106(平江县住建局公有住房管理股),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