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6752次
尊敬的领导您好!
湘阴县城十字路口,总有一部分司机,不顾斑马线上行人的安全,没有一点避让措施,不礼让行人。恳请领导对这样的司机加大处罚力度,在媒体上曝光不文明行为.请问怎么把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视频和图片怎么传给你们???谢谢!
| 写 信 人: | 湛洋 |
| 写信时间: | 2018-05-29 11:51:27 |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车辆遇行人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此种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系统的建设需要财政部门及市级科研部门的支持,一中队执勤民警已在工作中加大针对此违法行为的巡查、督促和处罚力度,并多方面、大范围的加强宣传宣讲。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多方面因素的积极配合,行人在行走过程中需多察看交通信号灯及交警指挥信号,保证自身安全。
违法行为的视频及图片采集,需要满足相关时间、空间、违法行为等条件要求,需要提交交警处罚部门进行审核。
2018年6月8日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8-06-08 10:01:45 |
| 满 意 度: | 好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