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提出的建议,对其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审计处理的要求,审计整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
我国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整改作出了重要规定。如,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也用专门章节对审计整改检查予以规范,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审计“免疫系统”理论认为,审计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其中预防和抵御功能主要在审后阶段通过推动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才得以实现。一份好的审计报告指出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但是如果没有审计整改或对审计整改缺乏监督检查,造成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了了之,审计成效就会大打折扣,还将产生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和审计整改三者密切相关,是审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三个步骤,而审计整改则是审计工作的主要落脚点,在审计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摘自审计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