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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成果的内涵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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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审计局 张修伟

审计成果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大的方面讲,审计成果是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经过实施审计程序、充分履行审计职责,汇总工作成果而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是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工作结晶。审计成果来源于审计实践,又是对审计实践的提炼与升华,并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如果把审计实践比作枝,那审计成果就是叶,枝繁则叶茂;如果把审计实践比作源头活水,那审计成果就是潺潺溪流,源远而流长。当然,审计成果作为一个独立而成形的体系,又有其独特的属性和内涵。

――合法性。审计机关作为专司经济监督的部门机构,依法审计是其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因而合法性也是审计成果最主要的属性之一。这里所说的“合法”是针对两个方面而言的,一是审计成果本身的合法。审计执法的严肃性要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规范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按照审计准则以及操作规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实施审计项目、取得审计资料、书写审计文书;二是成果主体的合法。审计成果不是某一审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也不是某个审计机关的主观武断,而是经过严格的审计程序,经过层层复核,由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发布的,这个主体一定是合法的。

――直接性。实行审计监督,是国家追求社会公平和效率的一种制度设计,而审计成果则直接体现了这种监督的结果和成效,从而也直接体现着公平和效率。审计成果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以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作支撑,以法律为准绳,直接向受众展示最真实、最原汁原味的现实情况。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直接性,审计成果才能更为鲜活,才能不为个人好恶所左右,才能排除权、情、利等因素的干扰,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预期性。审计成果不单单是对被审计对象的一种现实反映,还要达到一种预期的效果。表现在审计项目上,就是审计人员在完成项目后,应当实现项目计划中所预期的目标,而这些目标要体现在审计成果中;表现在成果本身上,就是报出的成果应当得到决策部门或者使用单位的重视与采纳,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建设或者对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等等。

――创新性。创新性是由前进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决定的,是审计成果区别于结果的显著标志。审计成果应当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组织、技术与方法、意见与建议等方面,有所建树、有所突破、有所深化,而不是因循守旧、重复模仿。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是否能够迅速、准确地披露、研究发现的问题,反映审计工作的情况、经验,研究总结审计工作的方法、规律等等。

――效用性。开发利用审计成果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其效用。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对带有共性的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挖掘,着重从宏观层面分析问题,提出规范管理、完善体制、健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的梳理,着重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方面,发挥对被审计单位的规范引导作用;通过对审计机关自身工作方法、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探求审计工作规律,相互借鉴,发挥对审计机关内部的业务指导作用;通过及时总结审计工作中的新探索、新经验、新成果,积极宣传审计经验,为促进审计事业发展发挥推动作用。(摘自山东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