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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资产的内涵、构成及分类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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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崔振龙  邹小平

 

    一、国有文化资产的内涵

国有文化资产是分布在文化领域的国有资产,因此,界定国有文化资产首先需要了解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包括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森林、河流、矿藏等资源性资产。根据这一区别,可以认为广义的国有文化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受捐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文化财产或文化财产权利。它不仅包括国家作为出资人形成的国有文化资产,而且还包括全民共享的、国家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品牌文化资产等。狭义的国有文化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相关部门中依法拥有的文化资本及其权益,主要包括国家以投资形式,形成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与国家向事业行政单位拨款形成的非经营性的国有文化资产,主要是国有文化企业的资产,也包括行政文化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非经营性的资产,通过各种形式而转作为获取利润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国有文化资源中可投入生产经营的部分。

二、国有文化资产的构成及分类

国有文化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类:其一是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服务、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各级企事业所拥有的资产;其二是由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授权组建主要涉及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传媒业、网络业、影视业、出版发行业等重点文化产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产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产业集团所拥有的资产,例如各地的动漫集团、出版集团、传媒集团、文化旅游集团、演艺集团等所持有的各种无形或有形资产;其三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馆文化资产,主要包括各地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等资产;其四是以非物质形式表现的文化资产,主要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及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

这些国有文化资产从存在形态来看,可分为有形文化资产和无形文化资产;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划分为文化事业资产和文化产业资产。不同形态的文化资产,特点有很大的不同,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的管理模式和发展特点也有较大的差距。(摘自审计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