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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间和范围的界定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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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间的界定

  根据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政府预算编制完成并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直至年度决算编制完毕并按法定程序批准之前,属于预算执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既可指年度预算执行过程的情况,如一至几月份预算执行情况;也可指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即未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因此,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时间范围,可以是预算执行的全过程,也可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一部分。从审计工作具体操作上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一般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范围的界定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可以根据本级预算的组成、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本级预算资金运行的过程,进行界定。

  1.根据本级预算组成界定。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预算是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组成的,同时还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各部门预算是由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收支预算组成的。依据本级预算的组成,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二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根据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界定。我国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及各机构的职责是: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税务、国库等国家指定的专门管理机关,参与组织预算执行工作。其中: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预算收入和征收管理;国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家金库业务,主要负责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以及库款支拨工作。本级政府各主客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财政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执行。依据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界定,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税务、国库参与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情况。

  3.根据本级预算资金的运行过程界定。一级政府的财政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征税等手段组织收入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这一过程可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预算资金的筹集。即组织预算收入;二是预算资金的分配,即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批复预算;三是预虎资金的拨付或转拨,即本级财政部部向本级各部门拨付预算资金,本级各部门向所属预算单位转拨预算资金;四是预算资金的使用,即基层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使用预算资金;五是批复决算,即财政部门根据人大批准的决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依据这一运行过程进行界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包括:组织预算收入情况,批复支出预算、拨付或转拨预算资金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决算批复情况。(摘自淄博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