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使审计权力依法开展外部调查
□ 孙明政
外部调查是指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一些制度规定中,也将其称为“延伸调查”“延伸审计”。开展外部调查是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方法。随着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审计机关要严格规范行使审计权力,依法开展外部调查。
外部调查权是审计机关的法定权限
外部调查权是审计机关调查取证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早在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中就已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审计法也赋予了审计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的权力,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的义务。现行审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010年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可以使用外部调查的方法,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获取审计证据。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的许多疑点线索,尤其是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查时通常需要通过外部调查来补充完善证据,并与在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从而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有效开展外部调查,对于提高审计发现和揭露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外部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外部调查的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以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如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有关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审计人员也会有疑问,前往被审计单位的下属单位或所属企事业单位核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是否属于外部调查?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有关单位与被审计单位具有隶属关系,那么该单位仍属于被审计单位范围,审计机关前往该单位围绕审计事项开展工作属于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检查、调查,而不是外部调查。
开展外部调查时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记录、抄录、复印有关资料,也可以请第三方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出具书面说明等。审计机关还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相关部门查询、复制有关资料,例如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开展外部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告知被调查对象,其对调查的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外部调查
外部调查是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有必要严格规范外部调查行为,努力实现对外部调查的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严密防范审计和廉政风险。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单位或者事项开展外部调查,不能随意延伸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但属于审计项目范围的单位或者事项开展外部调查,应当经审计组组长或审计现场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开展外部调查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查询账户存款等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查询审批程序,出示提请协助查询文书。
加强调查人员管理。修订后审计法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出示其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严禁单独一人开展外部调查。审计署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对外部调查的要求更加严格,参加外部调查的人员中,至少一名应当是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到民营企业开展外部调查的,必须全部为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外聘人员参加外部调查的,审计组要注意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管理,严禁外聘人员借参与外部调查之机承揽业务。
聚焦重点开展调查。外部调查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审计实施方案或按程序审批后确定的重点内容和事项进行,不能偏离审计目标,不能借外部调查名义调查了解与审计项目无关的事项,更不能借外部调查的机会假公济私,搞利益交换。外部调查期间和调查结束后,审计人员不能与民营企业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和交往,如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联系的,应当事先报经审计组组长、审计现场负责人或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规范建立外部调查台账。全面完整记录被调查单位、调查理由、调查内容、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结果和取得的证明材料等情况,有利于实现对外部调查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台账管理是全口径的,无论是审计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的外部调查单位和事项,还是经审批增加的外部调查单位和事项,都应当在台账中进行登记。审计项目结束后,外部调查台账要按程序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开展外部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政纪律,不得干预、插手被调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同时,对在外部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廉政回访时,应当抽查一定比例的外部调查事项。在外部调查中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审计机关将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单位 审计署法规司)
来源:中国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