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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互联网+”公车改革后的市场化探讨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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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公务车费用居高不下、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货币化交通补贴等一系列规定,使公车改革朝着社会化、市场化,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这一改革措施切实有效地降低了公务用车费用、大幅减少了公车私用的问题,但实际落实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而三公经费开支一直是审计机关的重点审计对象,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实践,对公车改革后的问题与改进方式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进一步促进政府公务支出透明、高效。

一、公车改革后的新问题

一是公务车队成本较高。这个成本包括使用成本与监管成本两个方面:据笔者了解,一般县区级公务车队的收费标准为200-400元/天不等(工作时间外需另计费),一个县区级公务车队一年的用车收入超过500万元,当然这相比公车改革之前的数据已大幅降低,但还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公务用车的监督需要安装GPS监控、安排人力审批和监督用车,这也是公车车队的隐形成本。

二是公车私用尚未杜绝。虽然现在的公务车辆加装了GPS监控措施,但是由于使用人员相对固定、车队管理不太完善等原因,公车私用的情况并不能完全避免,甚至可能出现使用者与驾驶员相互包庇、虚报经费的情况。

三是隐形专车浮出水面。公车改革前领导干部配备的专车和司机多数划入了公务车队,由于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转变不彻底、自律不严,长期使用相同的公务车和司机,以致改革后仍然存在部分公务车沦为少数领导干部的专车的情况,这不仅直接违反了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更存在廉政风险。

四是私车公用存在隐患。在公务车队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车队也并不能完全满足正常公务出行需求,就出现了很多“私车公用”的现象:使用私车办理公务,再报销差旅费。然而网络上关于私车公用发生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笔者就曾亲身经历,这无疑给公务人员和使用单位带来了不少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个人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这种风险也在持续增加。

二、结合“互联网+”改进公车管理模式

实际上,“滴滴出行”在2015年就提出了“滴滴政务版”,2017年底江西上饶市政府与滴滴出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其2017年的试运营效果比较显著,不但降低了公务用车成本,还引入了滴滴投入资金一亿元,建立数字运营服务中心,企业也借助政府公务用车获得了稳定客源,达到了政企双赢的效果。根据笔者个人使用公务用车和滴滴打车软件的体验,将市场化运营引入公务用车将带来如下优势:

一是能进一步压缩用车成本。在实际生活中,公务员交通补贴发放后,很多公务员群体尤其是年轻的公务员群体更倾向于打车软件或者专车软件,以此来减少出行成本。以笔者为例,从工作单位到30公里外的地方办事,公务车的费用大约是250-300元,滴滴平台的“快车”是180元左右(90元每趟,专车专用,最多可坐4人),“顺风车”只有70元左右(35元每趟,仅1人,需拼车),原因就在于网约车企业利用大数据平台去调配车辆,调配司机,使它更节约成本。

二是能进一步简化监管模式。根据滴滴出行披露的信息,滴滴企业版系统会自动记录行程信息,设立后台对账系统,可以让用户的管理员明确地了解到乘车人的每一次用车时间、起始地点、历史行驶路线和费用,滴滴还可通过互联网和GPS等技术手段,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实时全程监管。政府机关用户还可以自主通过管理后台,为不同部门和级别的公务员设置不同的车型、时间等用车权限。这样可以帮助它更好的对车辆进行管控,简化相关审批和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入市场化网约车平台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公务车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压缩规模,专门服务于特殊公务出行需求;而企业也能在获得固定用户后进一步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双赢的效果。

四是能进一步规避廉政风险。网约车平台是根据出行地点、车辆距离、约车方式等多因素安派社会车辆出行,车辆和司机相对随机、司机也无法分辨用户是政务出行还是私人出行,整个出行费用的支付和结算均在计算机后台运行,这样不仅能很大程度避免驾乘双方舞弊,更能在公务出行中加上一道群众监督的藩篱,大幅规避廉政风险、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还能让领导干部在出行时深入群众,了解社会动态,一举多得。

三、公务用车市场化的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公务用车有其特殊要求,市场化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即市场化是公务用车的补充和优化,并非完全取代公务车队,地方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一要处理好市场化车辆与公务车队的关系,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都对网约车的车辆状况及装备、驾驶员情况相关做出了一系列要求,使网约车获得了合法身份,但是同时也明显提高了网约车的准入门槛,即网约车是按时间和里程来计费,网约车并不一定就比公务车成本低。例如一些调研、检查等人数较多、需要走走停停的活动采用公务车比较合适,而“一站式”的参与会议、办理相关文书等活动就更适合采用网约车的形式,两者需要结合使用,力求达到低成本、高效率的目的。

二要采用谈判的方式获取政府、企业、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现在网约车平台有滴滴、神州、易到等等,很多企业还处于扩大规模、占领市场的阶段,还有许多信息化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地方政府可以争取以引入市场化竞争为契机推动地方信息化、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要细化相关使用规定,网约车平台的组织形式比较多样化,工作紧急可以使用“快车”,时间宽松、人数少可以使用“顺风车”,实际使用中可以按情况灵活调配,对节约有力的用车单位可以予以奖励等等,从而实现透明、高效的公务出行。

四要创新审计方法,使用网约车平台解决公务用车问题的同时也会对审计机关提出新要求,比如企业使用的计算机数据软件与政府的软件系统大相径庭、相关资费计算方法也与一般企业相差很大,审计时就要求审计机关具备大数据分析、跨系统处理数据的能力,这还需要审计干部紧跟时代、不断学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岳阳县审计局  彭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