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落实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计组作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基本单元,担负着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很大程度上面临着廉洁从审的直接考验,抓好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十分关键。只有抓好审计组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防范审计权力运行风险,为审计事业的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审计机关才能真正当好经济运行的“卫士”,充分发挥好反腐败“利剑”作用。目前来看,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依然面临着许多具体操作上的难点和盲点,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改进。
一、审计组的岗位特点及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审计工作第一线的审计组,处于各种矛盾交汇的风口浪尖上,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审计机关的其他工作岗位,其岗位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组织形式的临时性。审计组因审计项目而成立,在项目确定之前,没有固定的组织。负责审计的部门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临时成立审计组,临时确定参与审计的审计成员,在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自然解散。
2.审计实施的独立性。审计人员代表审计机关行使《审计法》赋予的经济监督权,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但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实际又有很大的自主权,如对审计内容的确定、重点的把握、审计定性等,特别是审计组长期面对面地与被审计单位打交道,难以回避各种诱惑、干扰。
3.工作场所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审计中,除送达审计外,多数审计项目均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审计组远离审计机关,在被审计单位或者与项目相关联的单位工作,有时因审计对象不固定或项目需求的不同而经常变换工作场所,工作地域广、变化大。
4.人员管理的自主性。审计组长是审计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审计组及人员的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可根据审计地点、审计任务、审计人员以及审计现场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在管理方式方法、时间地点、松紧程度等方面弹性较大,自主选择性较强。
5.审计实施的时限性。由于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每个审计项目安排的时间不够充裕,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计划,无形中给审计人员带来时间压力,容易产生审计业务第一、廉政建设等都不重要的思想。
审计组的这些岗位特征,决定了廉政风险客观地存在于审计组实施审计的各个阶段、每一个环节,其风险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执行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从近年的审计廉政回访和审计项目跟踪监督情况看,审计组廉政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审计组在在延伸审计对象或事项的选择和确定方面“该审不审”。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由于审前调查不充分或参加审前调查的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某些特殊关系或交易,有可能故意隐瞒相关调查情况,导致应当进行审计的内容和延伸审计对象不能纳入审计方案中;另外,审计实施中在选取和确定抽审单位时,因为受审计时限、审计力量等资源限制,审计有时无法对被审计对象下属单位全覆盖,审计组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能导致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未进行审计,该审不审,就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审计风险及廉政风险。
二是审计组在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实施阶段“该深不深”。审计组实施现场审计是否查深查透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国家审计准则虽然对现场审计提出了操作规范,但对如何抓住重点、规避可能出现的舞弊问题,尚缺乏具体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中不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有的是审计人员能力不足,审计组力量安排与审计内容不匹配,导致问题查不出来;有些是审计人员对问题不敢查,患得患失怕得罪人不想查;同时被审计单位为了减轻或消除被查出的问题,也会采取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审计组人员,使审计人员廉洁自律的意志受到严峻考验,导致廉政风险加剧。
三是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时“该拒不拒”。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审计署制定了《现场审计“八不准”规定》,规定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但在审计中少数审计组或审计人员仍然由于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收取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钱物,“盛情难却”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游玩等公款消费活动,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伙食费等,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审计形象,留下了廉政隐患。
四是审计组在审计报告阶段“该报不报”。国家审计准则规定,项目实施后,审计人员要向审计组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起草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在此,审计人员提交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避重就轻、隐瞒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真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结论恰当;是否存在审计人员将查出的问题压下不报,作为与被审计单位交易筹码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照顾利益关系,擅自放掉问题或对审计事项的定性畸轻畸重的情况。上述情况都可能造成权力寻租,引致廉政风险。
二、加强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的举措
审计组廉政风险的产生,与当前审计体制机制不顺、内部监管松懈、个别审计人员思想道德滑坡、社会环境及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密不可分。为防范审计组廉政风险,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风险防控:
1.加强廉政教育,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廉政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要突出对审计组组长、廉政监督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强化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意识,确保关键岗位不失控、关键人员不出事,提高抵御各种侵蚀和诱惑的能力。同时,要深化作风建设,在审计进点会、意见征求会及审计外出调查等重要场合,审计人员应挂牌上岗,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廉洁自律、干净办事,自觉在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强化主体责任,防范岗位职责风险。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管领导对分管审计科室及其审计组负主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审计组长对审计组审计人员的廉政情况负直接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有据可依;要强化在审计组进点前、进点后、审计过程中、现场审计结束后等各个环节的廉政责任;采取提醒、报告、调整分工、增加复核程序、重新查证等措施,确保廉政纪律执行到位。同时,还应具体规定审计组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制度机制风险。要在现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进一步缩小审计组审计人员的“自由空间”,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例如,在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的基础上,要制定和完善教育预防制度、审计组长、审计组主审、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岗位职责制度、审计业务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另外,还要重点细化报告制度,对于现场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出现的廉政保密安全等问题、出现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重大情形、需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或配合的工作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情况时,审计人员应当及时向审计组长汇报,审计组长也应当及时向局纪检监察机构和分管局领导报告,以便局领导及纪律监督部门及时掌握审计组现场审计出现的重要问题,及早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
4.细化监督流程,防范外部环境风险。严肃廉政督查,是确保审计组各项廉政工作落实到位的关键。通过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纪律,结束后报告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现场跟踪督查和审计廉政回访,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还可以通过从外部聘请廉政监督员对审计人员进行社会监督,适时邀请人大、政协代表等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审计组廉政纪律情况,并将审计组审计现场相关情况作为审计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督查问责到位。
5.提高审计透明度,防范业务操作风险。灵活安排审计方式,采取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对于常规审计项目,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全部实行送审,要求被审计单位把所有相关资料送审计机关审计,以增加工作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干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审计项目内部监督控制,对审计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对审计人员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深化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现场审计查证、审计报告审核处理、审计结论执行四权能分离改革,推行审计方案由局业务办公会议集体审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前由业务办公会议集体决定制度;运用信息技术提高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开发和利用审计项目风险防控软件,将廉政风险防控和审计质量管理主要环节进行程序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