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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全覆盖思维下的财政同级审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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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义审计长在2015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并明确2015年的审计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个贯穿始终”,这是对审计监督全覆盖内涵的简明阐述。财政同级审作为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应以审计全覆盖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紧扣同级审价值取向,实现审计内容全覆盖。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我们强调的全覆盖,是有重点的全覆盖,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避免面面俱到。从财政同级审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人大监督服务、为党委政府服务、为部门预算单位服务的特征,因此审计机关应紧扣“三个服务”,并结合刘家义审计长“有重点的全覆盖”要义,拓展同级审的审计内容,实现从审计内容到表现形式全履盖。

为人大监督服务体现为财政同级审是促进本级人大所批准的预算得以严格执行,维护人大预算监督权威的关键环节;财政同级审的工作报告是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本级政府决算的依据。因此,人大对预算监督的重点内容就是财政同级审计的重点内容。深化预算编制及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无疑应视为同级审的首要内容,并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要模块,为人大审查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提供可靠依据。

为党委和政府服务应以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六个贯穿始终”为指导,结合当地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确定审计内容,以达到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的目的。一是关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促进政令畅通。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二是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推动财政提质增效。持续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和结构、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存量资金盘活、财政管理绩效等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三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审计中,注重揭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持续关注,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事务、彩票、教育、医疗等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五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对矿产资源、草原、林地、水资源等进行专项审计。六是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着力关注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土地征用、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

提高部门的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和促进依法行政,主要是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执行,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法律法规的执行,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进行审计,通过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向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更多的管理信息,达到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促进依法行政目的。

二、优化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实现审计监督对象和过程全覆盖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我们强调的全覆盖,是有步骤的全覆盖,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筹部署,有计划推进,确保实现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其他对象5年至少审计一次。因此,财政同级审须加强和优化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根据不同年度各有侧重的国家治理目标和需求,确定重点对象和重点项目,科学组织实施。同时确保5年内实现部门预算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整合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做好财政同级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全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审计机关、纪检司法机关以及审计机关内设机构的年度审计需求和同级审“两个报告”的需求为出发点,将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行业性、地域性、全局性有较大影响的大中型审计项目,重大财政收支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考虑资金收支规模、受关注程度、以前年度审计频率、财务管理规范性和审计力量配备、审计时间安排、审计整改落实等综合因素,拟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提交会议集体审议,总体确定每年必审项目和重点审计项目。同时,围绕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要求,全面揭示所有审计业务反映的财政预算管理情况,以最大限度丰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提升审计参谋服务的层次,编制好财政同级审计项目计划(可与机关年度计划交叉)。

(二)科学组织实施。一是确立全局一盘棋的大财政审计指导思想。根据各项目和审计人员特点,打破全部或部分内设机构建制,对审计力量进行拆分和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提高审计的效率与效果。二是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的定期审计制度。将各预算执行部门分成两类,一类是重点审计对象,实行每年必审制度;另一类是一般审计对象,实行五年审计一次的定期审计制度,在一个中期审计规划年度内,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三是统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内容。首先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所必须查证的内容作规范统一,以便于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结果,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其次针对各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行政程序流程、资金类型等特点,结合“六个贯穿始终”的要求,发掘审计亮点,确定各部门单位应重点关注的审计内容,便于揭示相关单位在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两个报告”提供一手素材。四是提前实施审计项目,前移审计关口。将同级审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提前到第一年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前安排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行业性、地域性、全局性有较大影响的大中型审计项目及重大财政收支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在当年的第一季度安排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第二季度安排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同级审年度工作时间全覆盖。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过程的审计,对预算编制过程进行监督,将预算支出的真实、合理与规范、科学列入预算编制审计内容,看该列的收入是否列入,支出项目是否落在实处, 部门预算是否与部门履行职能相适应,部门之间是否均衡等。把不合理的支出控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以有效约束预算过粗、代编预算过多以及未预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行为,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全覆盖。

三、建立审计整改落实督查机制,保证审计成果运用全覆盖。

研究设置督查执行机构,负责送达审计结果文书。或者建立健全督查执行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其他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审计结果。首先,督促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结果文书,当面明确审计整改要求,并及时开展督查、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促进老大难问题切实得以整改。其次,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财税、经济管理、干部任用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力量整合,共享审计成果,多方共治,不断优化审计整改环境。第三,提升审计整改作用层次,加强对审计情况综合分析,通过信息、要情等形式,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着眼宏观服务的审计建议,促进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制度,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最后,建立审计整改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将个别对存在问题整改不配合、不到位的审计事项反馈给人大、政府、干部任用等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反馈给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建议列作以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促进审计整改最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