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近日,笔者参与了部分乡镇撤并的财政收支、资产和债务等情况审计,审计中发现乡镇在撤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以下这些问题还普遍存在,需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固定资产的清理与处置。一些年代久远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已在逐年损耗和消失,而账面上却没有做出任何账务处理,实际资产价值与账面资产价值差距很大。另有一部分固定资产的权属难以区分,有的还存在经济纠纷,恐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同时固定资产的处置也存在一时难以变现的情况,怎样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保护也是一个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其次部分办公设施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二是债权的清理与收回。乡镇级债权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有很多是当时的工程建设预付款,但在工程完工后又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现在进行清理又因年代太久已无依据,往来又没有办法收回。村级债权形成大多是由于当年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各村没能够按年足额缴纳导致的,清理及收回也相当困难。其次村级债权中债务人已不存在的仍未清理;应转支出的未及时结转;同时列暂存发款、暂付款的未对冲。
三是债务的归还与财政压力。撤并乡镇前后面临较大的债务压力,由于过来年发展乡镇企业、渔场改制、上交税款等多方面原因负债较重,再加之缺乏经济支撑,化债工作动作不大,单位存在时,还可以通过付一部分款、承诺等方式与债主保持一定稳定关系,单位撤并后给还债工作增加一些压力,需制定偿还计划并需考虑利息支出。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量较大。村账乡代理存在村交账不及时和个别村会计资料不交镇保管的情况。村级财务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工作量非常大,短时间难以核对准确,尤其村级往来牵涉面广、人员多、户数多,要进行全面、准确的核对需要时间比较长。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清理,县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于已撤并乡镇的资产进行主体登记,明确权属关系,备齐相关证照,保证固有资产不会因人为因素无故流失。原乡镇财政所人员应将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的办公设备及时补登固定资产账,使固定资金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加大对债权的清理、收回力度。对过去一些因工程建设预支的款项进行查实清理,能够做出账务处理及时处理,个人借款的应督促尽快归还,对村级往来要拿出具体方案,按年逐步进行化解。及时清理各项往来款,分清原因与性质,应调账的作调账处理,应转收支的在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转入收入或支出。对债务应分清性质与原因,做出逐步偿还的计划,设立化解乡镇债务专项资金,化解需要撤乡并镇的乡镇政府债务负担。
三是科学调整村级行政区划。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工作,迅速启动行政村合并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指导作用,引导富余人员分流和安置作用。
四是合理设置服务管理机构。乡镇撤并后,已撤乡镇,可设立党总支和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司法局、农业服务等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设立好服务窗口,以方便群众。
五是加强对村(社区)级财务的监管。乡镇撤并后,建议县政府组织人员,成立机构,专人专管,保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时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