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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标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加强湘阴内审工作的思考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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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湖南省委和岳阳市委分别提出了推进长岳经济走廊建设和长岳一体化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湘阴县委明确提出政治上靠岳、经济上融长,并以“积极融长发展,加速建设长岳一体化示范区”作为发展思路,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对标长沙市北部片区,湘阴县审计局积极响应,对标望城区审计局,本文就内部审计工作与望城区进行比较找差距,提出了加强湘阴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对标  望城区审计局  内部审计  思考

2016年11月16日,湘阴县审计局由陈建国局长带队一行6人,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标对接长沙北部片区工作,促进湘阴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到望城区审计局对照标杆找差距,力求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现就对标望城加强湘阴内部审计工作谈点体会和工作建议。

一、望成区审计局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工作的经验

1、加强了制度建设。根据《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5号,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望


城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2、内审指导工作思路明确。即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协同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审计主体、内审机构主办”的内部审计日常指导监督机制,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要求与政府审计协同推进全覆盖。内审机构对所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50%。

3、整体联动,目标责任落实。望城区审计局将内审指导工作作为全局性的工作,全局一盘棋,局领导班子各成员、科室对口联系内审单位,并适当打破各科室的业务界限,对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搭配分组,平衡工作量。除5个乡镇和9个街道办事处外,建立有内审制度的部门单位有: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局、工业园区、水务局(水建投)、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交建投)、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城管局、畜牧水产局、供销社、房地产局、农业局、城建投、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二、湘阴县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差距

1、已单独设立内审机构和类似内审机构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2、与纪检监察机构合设的单位有: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内审指导工作按规定实行属地指导原则)、县地税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

3、与账务机构合设的单位有: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中、县国土资源局。

4、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没有建立内审制度,没有明确从事内部审计的机构和人员。对于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代理,乡镇设置专职会计,村只设报账员。乡镇原来的每年一次自行组织对财政所及七站八所的清账活动,没有很好的坚持下来。县直及驻县单位的内审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没有有效的推动。

三、加强湘阴县内审指导工作的建议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建议由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将望城区的经验和我局的初步设想向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好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并争取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由县审计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和《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的有关要求,参照望城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做法,草拟《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经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审核、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下发。三是明确应建立健全内审制度,设立内审机构和专(兼)职内审人员履行内审职责的单位名单,随县政府文件下发。

1、全县14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应明确由乡镇长(主任)牵头主管,分管财贸的副乡镇长(主任)分管,乡镇监察室主任兼任审计室主任,并由财政所确定1-2名、经管站确定1名同志为审计员,对乡镇七站八所和村级财务开展经常性的审计工作。

2、已有类似内审机构的几个单位,应强化其内部审计职责。

县财政局的财政检查监督局除对外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外,应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和内部单位的内部审计职责。县人社局的基金监督股、县民政局的专项资金稽核办应充实财务专业人员,除从事专项基金、资金监督检查外,对下属二级独立核算位开展审计工作。县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工会经费审计。

3、县直及驻县单位已建立内审制度,设有内审机构的单位,如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主要是巩固、提高,没有单设的力求单设内审机构,确定专职审计人员,扎实有效的开展内审工作,并应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内审工作。

4、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较多的经济主管部门、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财政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增设内审机构和人员履行内审职能的县直单位为:县文广新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卫计局、县血防办、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水产局、县移民局、县城建投、县洞庭控股集团、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商务粮食局。并应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力求单设内审机构;如受机构编制限制,也应明确2-3名专(兼)审计人员与监察室或财务股合署办公,真正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责。

目前内审机构主要从事下列几项审计工作,经费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主要是工程造价审计和资金来源审计);对下属二级机构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应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要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要求,对所属的财务独立核算进行审计,全年的审计面不得少于50%。

二是明确重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要把三公经费、涉农资金、民生保障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关注三公经费的合理性、涉农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三是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是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其内部审计机构要在单位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5、县审计局应加强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与省审计厅的联系,选送各单位内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内部审计培训。应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分片联系指导各相关单位内审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

3.《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4.《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长政发〔2015〕26号)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