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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审计格局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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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各级审计机关针对扩大审计覆盖面、消除监督盲区做了很多工作,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囿于审计机关自身的情况以及所处的环境,审计监督覆盖面还不能有效满足国家治理的需求。对此,笔者认为,针对当前审计部门普遍存在的人员少、任务重、审计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应积极构建“大审计”格局,促进基层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构建“大审计”格局的原因

在当前审计监督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监督任务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审计任务繁重,不利于审计转型升级。近几年,基层审计部门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年度工作量的60%以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多、工作量大,有的大项目需要耗费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时间紧张,必然导致有些事项无法延伸审计,深层次的问题不容易被发现,造成有些审计项目质量不理想。同时,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领导临时交办项目比较多,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投资审计只能注重工程结算审计,对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和对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开展的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随着地方党委、政府对审计的越来越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期望值的越来越高,需要审计参与的工作越来越多,所有这些,给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挑战。

(二)审计力量不足,无法覆盖更多单位。当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新的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手段也不断变化和翻新。受机构编制、待遇、招录干部年龄等方面的限制,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队伍专业结构比较单一,复合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非常缺乏,专家型审计人才更是寥寥无几。导致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长期缺乏有效监督,内部管理混乱、控制不严,损失浪费现象严重,特别是部门“三公经费”、工程建设等领域。对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审计,也仅是在机关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时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其他大多未列入审计监管范围,乡镇站所以及村居财务收支也基本未开展审计。

(三)可用资源不多,无法满足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由于基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社会资源较少,具备开展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又不多,且力量较薄弱,外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又因项目小等原因,不愿意参与审计。因此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量远远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四)审计基础薄弱,影响审计事业发展。基层审计人员长期以来形成了就业务抓业务的习惯,思路不开阔、缺乏前瞻性,就帐审计,不能深入挖掘违规线索,绩效审计、延伸审计开展的不够。审计信息化建设处于初级阶段,联网审计仅在县少数单位实行,未全面铺开。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内部监管不够到位,内部审计职能基本上没有履行,全县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审计力量。

二、构建“大审计”格局的可行性

构建“大审计”格局,实现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总体思路。在国家审计机关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辅助的审计模式。其核心是全面满足国家治理对政府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需求。作为共同承担着审计监督职责的三大审计模式,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虽然性质不同,工作职责也各有侧重,但由于其业务性质一致性、工作方法同类性、技术手段上同质性、资源利用互补性,使其在监督活动中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二)主要内容。一是国家审计统领。履行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统揽全县审计工作,科学筹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调动有效力量,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内部审计融合。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挥内部审计在服务决策、促进管理、加强制约、规范运行等作用。三是社会审计介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推进政府委托项目审计。四是借鉴审计成果。加强内控分析,确立审计重点,为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三、构建“大审计”格局的路径

(一)建章立制,整合审计资源。一是内部审计制度。凡设立会计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均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如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借助内部审计的成果。内部审计单位按各自的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在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审计,真正做到重点突出、深入挖掘,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审计机构备案制度。择优选择有资质、力量强、业务精的县内外社会审计机构或专家,建立社会审计机构、专家信息库,对重大项目可外聘资质较高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审计,实行本地有资质单位初审,外聘专业人员复审的工作方式,逐步缓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手不足、专业性不强、时间要求紧等矛盾。三是工作协调制度。健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大审计格局下,建立和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和审计成果利用机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县审计局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信息库、社会审计机构名录、审计项目信息库以及审计资料库。通过授权,对由内部审计开展的审计成果经过复审后加以利用;通过招标、聘用等方式,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等审计,充分发挥各类审计机构和人员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审计成果,提高综合审计效益。二是各单位内审部门职责。按照内部审计规定,对属于其监督范围内的单位、村居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对单位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三是社会审计机构职责。各社会审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审计力量,发挥其人才优势,做好审计部门委托的工程决算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服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道德教育,整治执业环境。

(三)加强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审计。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把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除干扰,保障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二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采取招聘、选调、聘用等方式,广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充实壮大审计力量,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到审计队伍中来。不断加大审计培训力度,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对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优化,充分挖掘审计人员的潜力,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审计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要求各乡镇和部门坚持把审计贯穿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监督中,把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科学决策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加强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定期开展审计结果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确保审计的公正廉洁,强化审计人员自身纪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