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固定资产管理是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重要的一环。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单位对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但因为固定资产具有价值较高、使用周期较长、使用地点较为分散的特点,无形中也增加了单位在管理上的难度。近十年来,国家也出台一系列的法规,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事,有章可循”。
但笔者通过审计发现,部分事业单位仍存在账实不符、记账不全、金额核算不实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虽明确规定了单位每年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入库使用等都需要经办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但实际上这些规定并未执行,形同虚设。
二是单位部门频繁变动,资产移交工作并未履行相关手续。例如,一些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及分单位分部门管理,但实际操作上并未履行,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上隶属于A二级机构,但实际上却在B二级机构使用。
三是单位自上而下并未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外列支现象。例如,审计固定资产盘点数与财政资产清查数及固定资产、台账、数三者数量金额不符,部分资产有账无实、部分资产账外列支,部分资产甚至来源不明。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该予以重视,否则容易导致财务报表不真实,其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更甚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笔者认为,目前事业单位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方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增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财经法律法规意识,切实增强固定资产管理;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的双重职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健全财务账簿登记制度。同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