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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亟待规范完善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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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巩固和完善“乡财县管”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也是建设公共财政体系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但笔者在审计中发现,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其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流于形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乡镇普遍开设了三个账户:过渡户,特设专户,村账乡代管专户。过渡户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津补贴的转拨发放,特设专户主要用于民政和社保资金的转拨,其余资金或费用除了部分通过总预算会计直接支付外,其余都通过村账乡代管专户,其操作流程是,先将资金申请拨入村账乡代管专户,再从村账乡代管专户提现支付到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从根本上实现通过国库单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或用款单位。

二是款项申请用途与实际用途相分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用款单位申请用款时要先递交资金支付申请书,在摘要栏内需写明资金的用途、性质或去向。用款单位为了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往往存在申请款项的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

三是乡镇总预算会计形同虚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乡镇总预算会计的账目处理用财政支付申请书和财政支付入账通知书作附件,记账支出或摆往来,但对方单位的发票或单据在单位会计中入账,使得支付单与发票相分离。有些款项直接从总预算会计支付,有些则从单位会计支付,存在支付口径不一致,会计账目不清晰的问题。

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国库存集中支付管理,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账户清理,撤销不合理的账户。 二是建立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资金的拨付程序,明确责任,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违规拨付资金,逃避资金监管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和乡镇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三是要加强乡镇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业务培训班,指导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 规范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保证财务账目清楚地反映单位资金的流向,真正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