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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之有“利”何劳而不“图”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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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小军(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

 

“有利可图”指有利益可谋求,多为贬义。但反过来,如果这种“利”是合法的、正当的、健康的,“图”又何防,对于这种“利”不仅要“图”,而且应该“不择手段”的去“图”。
  当前,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正如火如荼,其核心就是学习,是通过学习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能力和水平,是通过学习凝聚力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而学习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厚重底蕴、提升修养、体现价值、保障清廉的基本途径,这些于个人是财富和安康,于家庭更是和睦与幸福。笔者认为,这就是一种“利”,而且是最长久、最根本的、最实在的“利”,对于这种“利”,何劳而不“图”?
  首先是要感到“有利可图”,这其实是一种学习态度,也就是要“想学习”。如今人的心态普遍比较浮躁,往往座不下身、静不下心、宁不下神。对于学习,同样如此,“学习很枯燥,是件苦差事”的消极情绪,“学习就是做做样子、摆摆造型、走走过场”的应付态度以及“学习没什么用的、学得好不如干得好”的模糊认识比比皆是,这些情绪、态度、认识让人不想学、不愿学、不肯学,故而到最后总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能认识到学习在个人成长、进步、成才中的“润物细无声”作用,在个人为人、处事、做官中的“潜移默化”功能,就会对学习有发自内心的重新定位。其实,这些作用和功能就是一种“利”,虽然是一种短期看不见、摸不着的“利”,但“厚积而薄发”,随着这种“利”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现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澄清学习误区,转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也就是“想学习”了。
  其次是要学会“从中渔利”,这其实是一种学习方法,也就是要“会学习”。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的是传授给人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道理其实很简单,鱼是目的,钓鱼是手段,一条鱼能解一时之饥,却不能解长久之饥,如果想永远有鱼吃,那就要学会钓鱼的方法。同理而言,学习要有所提高,有所进步,就要学会学习的方法,让自己做学习的主人,也就是“渔”,只有这样,才会推陈出新,才会尝到甜头。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器”,也可以理解为好的学习方法。一个好的学习方法,不仅有助于在学习活动中少走弯路,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之功效。当然,“学习有法,学无定法,贵在得法”,只有善于思考,善于总结,才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另外,学习也需要“拿来主义”,学习先成的理论,运用固有的知识,这其实也是一种学习方法,主要是看会不会“拿”,会不会“用”了。
  再次是要坚持“唯利而上”,这其实是一种学习精神,也就是要“恒学习”。所谓是“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切身感受到学习之“利”,并学会“渔”,还只是学习的第一步,要学有所成,学归己用,还必须持之以恒,还必须锲而不舍,也就是要坚持“上”。也许一天、一月、一年乃至数年的学习还是不见其果,但“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终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终日有所亏。”(陶渊明)。曾国藩在家书中多次提到“学问之道无穷,而总以有恒为主”,就是说的要“恒学习”。如果学习只是因为认识到其“利”,一时兴起,或是掌握其“渔”,一时兴趣,但没毅力,没耐力,再大的“利”和再好的“渔”也得不到体现,自己也不会获得进步。学习是终身课题,是终身需求,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将学习培养成一种习惯,并成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充分运用适合自己的“渔”,才会有收获,也终见“苦寒”之后的“梅花香”。(来源审计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