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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五种机制增加审计风险防控能力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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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审计局  方正国

 

一、创新风险教育机制,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免疫力。实践表明,面对各种腐败诱惑,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也没有终生的免疫力。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风险教育机制,大力开展审计风险教育,着力增强审计干部免疫力。一是要加强岗位风险教育,增强识别风险能力。针对梳理出的风险岗位和风险点,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不同岗位责任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因岗施教,增强岗位风险教育的针对性;针对目前教育方法单一、效果不佳等问题,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采取情景模拟、以案说纪、旁听审判、专家点评等形式,不断增强教育自主性和互动性;实行岗位风险防范承诺,将需防范的风险点、岗位职责、相关纪律、防范措施作为提醒内容,纳入岗位责任人风险防范承诺书,着力提高干部识别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预防风险能力。坚持主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加强审计干部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辨别力。加强审计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继续抓好审计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审计文化建设,树立诚实守信、自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着力提高预防风险能力。三是要加强审计业务知识教育,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健全审计教育培训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要坚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和优势培训。坚持把审计实践作为培养审计干部的第一跑道,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全省大型行业审计项目,“真枪实弹”集训,通过提高依法审计能力来增强审计干部抵御风险能力。

       二、创新业务流程控制机制,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控制力。风险防控包含着“防”与“控”两个既紧密相连、又各有侧重的方面。“防”是立足把工作做在风险未发生之前,类似“扎篱笆”;“控”是把工作做在风险尚未转化为腐败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之,要通过建立健全审计业务机制,把审计执法权力都置于制度规范之中,务求达到“控而有序、控而有力、控而有效”。要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制定审计业务各个操作规程,做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标准固化。要强化审计项目管理,公开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分类联审和关联审计;完善审计资源整合机制和审计结果共享机制;推进审计执法操作标准化,实施审计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实行审计组组长全程负责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数据库,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等。当前,特别要突出抓好两大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审计审理机制。审理是整个审计监督和审计质量控制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审计工作的“免疫系统”,其直接目标就是减少审计失误和履职风险,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全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审理在审计风险防控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拓展审理职能,延伸审理链条,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执行,以及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反映情况和问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等实行“一条龙”审理。要依托AO系统,建立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中心,打造现场管理指挥平台,实行审计现场资料打包上传,开展网上实时审理,随时在网上对每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监督,不断创新审理方式方法。二是要建立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机制。投资审计一直以来都是审计工作的高风险区,也是审计风险防控的试验区。要适应投资形势的发展,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投资审计内容、程序、审计方法等业务事项,加大投资审计重要环节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办法,对跟踪审计的对象、工作职责、介入时间、审计程序和文书规范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措施;严格管理聘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进一步规范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工作行为。

       三、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约束力。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事务管理制度是做好审计风险防控的基础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着眼于人财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优化内部事务管理机制,提高内部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约束力。一是要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审计工作全局的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体决策。二是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坚持公开考试录用制度,严格设定标准,严把进人关,着力引进符合专业化建设需要的人才。要健全公开选拔制度,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领导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制度,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加强干部业绩考核评估,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形成能激励干部争先创优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要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分工,理顺办事程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各项合同、协议签订和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和政府采购的管理;建立审计项目成本预算制度,实行项目后评估制度,以促进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

        四、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制衡力。要坚持内外并举,充分调动外部监督力量,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立体化的公开监督机制,筑牢内、外两道防线,不断增强风险防控的制衡力。一是开展“廉洁从审”,提高审计工作纯洁度。要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责任落实机制,落实“三级管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审计组长要分别对分管部门、所属人员、审计组成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负责,审计组廉政建设情况同时纳入当地审计机关监管范围。加强“两端监控”,抓“开端”,严格落实“审计通知书”、“廉政公示卡”、“廉政承诺书”同时送达制度,以及廉政教育制度、审计跟踪提醒制度、廉政评议制度、民主讨论制度等;抓“末端”,坚持审计人员审计期间经费情况使用登记、复查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廉政反馈制度等,随时掌握审计人员依法依纪审计情况,促进廉洁从审。二是实行“文明执审”,提高审计工作文明度。要深入开展文明审计,坚持做到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要坚持按照“五个坚定不移、七个正确区分、八个慎重对待”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和执法执纪界限,处理好加大执法力度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要坚持开展文明礼仪和素质教育,培育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要讲究工作艺术方法,注意疏导被审计单位人员的情绪和关系,提高心理相容度,从执法行为上杜绝风险的发生。三是推进“阳光兴审”,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积极稳妥地对外公开审计机关党务、政务、审务,“晾晒”权力、职能、程序、纪律和结果,不断增强审计的开放性;要依托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防控网络;要丰富和完善民意调查、信访举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方法,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五、创新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增强审计风险防控的威慑力。考核问责机制是管理流程形成“闭环效应”的末端要件,具有规范执行、促进落实、提供“再决策”参考信息的重要功能。一是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全市审计机关要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审计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自查,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工作要进行抽查,年底对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要组织检查,有重点地选取高风险岗位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通过检查发现的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二是要加大评估考核力度。要把风险防控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挂钩,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奖惩;与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精神文明创建、创先争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相挂钩,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年终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建立审计人员廉洁档案和绩效考评办法,将审计风险防控考核结果作为科(股)室以及审计干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防控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审计纪律的,绝不遮丑护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摘自湖北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