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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给我们的启示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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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审计局 胡 澜

 

    1、执法机构必须从政府机构职能中分离出来,从机制上确保执法者独立工作, 并享有足够的权力。试想,在1974年以前,香港的反贪法律不少,为什么不能有效的制止贪污呢?反而还愈演愈烈,其原因就是执法者和监督者属同一个机关,容易产生相互包庇的现象,干扰案件的查处。这样的执法手段就如一个需要外科手术治病的病人一样,自己是无法为自己“开刀”的,必须借别人的力量。再者,外科医生同样不能为自己父母、妻子儿女等亲属动手术,也必须借助他人的技术和力量,才能为自己的亲属“开刀”治病,从国内外一些成功的法治经验来看,难道这不值我们去反思吗?

    2、执法者的政治素质和反贪决心更为重要。历史上的包公为什么能执法如山,因为他忧国忧民的强烈责任感和始终不悔的反贪决心才铸就了包公伟大的人格,也才赢得大宋江山的稳固。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黑脸》也正是这种精神的最好体现。廉政公署在选择首任廉政专员姬达的时候,香港总督费了很大的力气,说服他放弃准备担任香港电话公司总经理职位,前来就职的。结果姬达不负厚望,在以后的肃贪倡廉中表现出的首任廉政专员应有胆略、气魄和才干,深得香港社会的好评。

    3、治乱需用重典。要取得杀一做百的作用,没有严格的法律不行,有了严格的法律不认真执行更不行。为什么建国初杀了一个刘青山、张子善能管住几十年未出大案呢?而今天捕了一个陈希同,人们反觉得很平常,而且腐败之风并没有煞住,原因在哪里?对大案要案大人物下不了手。香港廉政公署刚开始抓的第一个大案就是香港总警司(英国人)葛柏一案,在葛柏逃离香港以后,仍能去伦敦引渡回港,并判刑入狱4年,没有一种打老虎的勇气是办不到这一点的,正由于抓了葛柏第一大案,才使廉政公署打出了威风,立住了阵脚。历史上的酷吏搞刑讯逼供不可取,但他对犯罪官员的严厉手段,不是对所有在权者以足够的震惊吗?让关系网牵住执法者的手脚,最终执法者连同关系网一同被毁掉。

    4、以德养廉以奉养廉双管齐下。对干部既要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和党性、党纪的教育,又要关心干部生活,增加他们的待遇,香港、新加坡高薪养廉的作法应该借鉴。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精兵简政,裁减冗员,另一方向要对留任的人员以优官厚禄,使他们有足够的财力养家糊口,以及个人发展之需要,在这个前提下,再发现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严惩不贷。香港廉政公署的官员为什么很少有贪赃枉法现象呢?因为他们有足够的收入保证他们的需要,廉署的处级干部月收以(1988年为例)88.5万港元,副处是6.857.26万港元,就是最低层的人员月收入也有6675元―1.22万港元,除此外,还可获得颇为丰厚的奖金、福利等收入,这样的收入水平对保证执法者的廉洁非常有好处。

    5、必须是执法、防腐、教育三管齐下,标本兼治。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了干锤百炼,个人所受的磨练不说,国家和社会付出的代价也不少,如果我们只顾执法处分人,而不注重防腐和宣传教育,那么反腐防贪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这也是对个人对国家不负责任的。香港当时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的殖民地,在抓公务员的教育方面尚且不遗余力,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更要注重教育工作,使人人畏惧法治,也使人人敬重法治,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6、健全的公务员制度是防腐倡廉的基础条件。作为廉政公署监察的对象是政府公务员,那么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务员制度非常重要,廉署只能从外部监察公务员的行为,而要从内部监察公务员的行为,还必须从内部制度上建立机制,做到内外结合,以内为主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使公务员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7、必要的舆论压力对反贪防腐非常有利。对大案要案要人的腐败行为要敢于见报,揭短亮丑,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任何政权都不能忽视新闻的巨大作用,新闻自由可以对一个国家政权取到一种粘合剂的作用,又可以为这个政权打扫灰尘,查找病毒,成为执政者观看国家政治面貌的晴雨表、温度计、态势图。政治家不在乎新闻怎么“乱”,而在乎怎么运用新闻信息,因势利导,使治国之道更胜一筹。

    8、政府工作必须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人民监督。早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在回答黄炎培等人提问时就说过,把政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政府不敢懈怠,这就能克服历史上其兴也勃也,其亡也忽也的周期率,只有这样,政府工作才能充满生机,也才能使政府工作人员不敢当官作老爷,也才能从体制上防止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个封闭的封建的政府运作程度必然带很多专制的弊端,必为人民所痛恨,也必然为自己的政权自掘坟墓。(来源湖北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