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帅(审计署兰州办)
如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审计工作的地位日渐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也赋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审计工作自然有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为使审计工作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审计人员的价值,广大审计人员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强化自身的职业胜任能力,同时要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有两种习惯是审计人员必不可少的。
审计人员应当养成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习惯。
国家审计准则是一部规范,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但这部准则对一线审计人员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最新的国家审计准则是一部融会贯通的准则――从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到审计报告和后续的审理――将审计的全过程囊括其中。审计人员若“心中有一部准则”,就不会仅仅盯住审计工作的某个环节、某个片段,而是将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放在了心上。无论在审计项目中承担什么工作,掌握了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就能全方位把握审计项目。显然,这样能够拓展审计人员的思路,提高职业胜任能力。如果每个参审人员都能全方位把握审计项目,项目的各个环节就更容易环环相扣,这样显然会大大提高效率、减少审计中的漏洞。而根据基层审计机关的人员和项目特点,少数基层审计人员可能独立承担一个项目的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任务,因此,审计准则的全面性对基层审计人员具有更直接的指导意义。
国家审计准则的指导意义还体现在其较强的提示作用。在审计项目中,准则虽然做不到“手把手地教”,但至少指明了正确的大方向,审计人员沿着准则提示的方向前进,就有了明确的目的,就容易抓住重点、少走弯路。例如,在一个新的领域开展审计工作,如何避免盲目?审计准则要求“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这对审计人员起到了重要的提示作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评估就是未雨绸缪,评估之后,审计时就更有针对性。此外,对一些审计人员时常忽略的重要环节,审计准则也作出了恰当的提示。如准则要求将“所聘请外部人员的相关情况”列入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这不仅是对审计记录内容的要求,做到这一点,“对外聘人员把关”的工作就难以忽视了。而当审计机关必须聘请一定数量的外部人员协助审计时,对外聘人员的“把关”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审计准则不仅是审理工作的重要尺度,对一线审计人员而言更具有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就能做到严谨细致;掌握审计准则,审计工作会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每个审计人员都应加强对审计准则的学习和把握,使遵循准则成为习惯,把准则装入心中。
审计人员还应养成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的习惯。
有人将审计纪律看做一种约束,有人将其视为对审计人员的保护,无论是约束还是保护,都或多或少带有些许“不得不为”的色彩。然而,从审计工作的性质看,审计人员理应变“强制”为自觉,将“不得不为”转变为工作中的习惯。
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作出了不懈努力。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审计人员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默默地奉献;通过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审计人员为农村孩子方便就学铺平了道路;在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审计人员为自来水流进千万农家积极奔走;而在对某些垄断行业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审计人员通过艰难取证,规范了这些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从而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创造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
特权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大障碍,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思想。近年来,审计机关始终站在反对特权的最前沿。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遏制了权力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审计整改,促进了各项制度的出台和规范,力求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审计人员的权利来自国家的委托,来自人民的信任,来自法律的规定。审计人员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人员没有特权,因此没有丝毫占用被审计单位经济资源谋取私利的权利。那些在审计过程中无视审计纪律,甚至向被审计单位索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是少数审计人员特权思想作祟,与国家审计促进社会公平的使命背道而驰,也不容于党纪国法。以促进社会公平为职责、站在反对特权最前沿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又怎能容忍自身特权思想的存在?
无视审计纪律,也不利于审计人员个人价值的实现。翻开历史,古今中外凡成大器者,又有几人常常混迹于觥筹交错之中?审计人员的价值,是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中实现的,是在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中实现的,而绝不会在餐桌上、在酒杯中实现。审计人员如果终日流连于美景、漫步于舞池,不仅难以实现个人价值,更于身心无益。
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不仅是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和对审计人员的保护,更是国家审计工作性质的体现,是实现审计人员价值的保证。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应把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变为自觉的习惯。
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纪律分别在审计质量和廉洁从审两方面规范着审计人员的行为,养成严格执行这两个规范的习惯,审计人员会受益终生。(摘自审计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