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审计局 喻云乔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对促进地方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家法规明确规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但从审计情况看,挤占挪用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屡查屡犯,近年来有愈深愈烈之势,涉及面越来越广,金额逐年上升。以笔者所在审计机关对某年度的审计情况结果来看,该年度审计共查出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707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12.7 %,分别比上年度增加18.9 %和2.4 %。
专项资金被大量挤占挪用既有体制、管理、经济上的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为资金管理多头、拨付环节多、预决算程序比较复杂、政策不协调等。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条块分割,且政出多门,客观上为层层截留挪用提供了机会。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多,部分专项资金被“人头费”吃掉,且开支过大,机关经费严重不足。以该县某系统为例,据统计,审计年度内该系统干部职工527人,人员经费支出达652万元,财政实际供给292万元,资金缺口360万元,以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弥补缺口。该系统审计年度内共挤占挪用专项经费84万元,其中80 %以上是用于人员经费和其它机关经费开支。三是监管力度不够。从审计情况看,有些部门和单位内控制度不严,有些是没有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导致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没有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因而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监管。四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如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违规设置“小金库”等,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有的部门和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大量的专项资金流失。
专项资金被大量截留挪用,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果,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浪费,甚至滋生腐败。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笔者建议:
一是理顺专项资金管理体制。财政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针对专项资金的不同管理特点,加强研究,理顺资金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办法。该统一管理机构的,要予以统一,该归口管理的,要归口管理,该简化资金拨付环节的,要尽量简化,切实解决资金管理体制上的弊端。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手段,减轻“人头负担”。要结合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为基础,严格按照“三定”确定的人员编制核拨经费,实行“人头费”刚性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人头费”挤入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要积极开辟经营渠道,分流人员,减轻负担,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强化监管机制。要建立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事先了解经费用途、事中检查使用情况,事后进行评估,全程监督,避免挪用、损失和浪费现象;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带头执行财经法纪,按照资金分配原则,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来源湖北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