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审计局 赵伯安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国家、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如何监督好社会保障资金,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社会保障审计在有的地方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的重点仍放在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上,容易忽视制度完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等问题,影响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入,对此应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应把促进制度完善当成社会保障审计的重要目标
长期以来,审计重视财务收支而忽视绩效审计,重视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而忽视对其背后的制度缺陷揭示,在促进制度完善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社会保障审计人员应及时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审计及时揭示社保政策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设性审计建议,促进社保制度更加完善、合理、科学。
二、应注重缴费人数真实性的审计
审计人员在审计单位缴费人数中,应核对被审计单位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报表人数是否一致;实际领取工资人数与职工花名册人数是否一致;实际领取工资人数与报销差旅费、报销其他经费的人数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还应详细查阅被审计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审计年度职工增减,最后确定审计年度应参保人数,包括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人数。通过对各类人员进行区分,将年度各类人员累计后求出月平均人数与单位提供的保险缴费人数进行对比,对差异数进行分析,看单位是否存在瞒报或少报缴费人数、是否存在其他科目列支部分人员工资、是否存在职工花名册中未包括的人员。
三、应进行缴费基数真实性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在对缴费基数真实性审计过程中,应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政府部门所制定政策的分析、社会保障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和缴费单位承担义务的责任。对政府部门所制定政策的分析。审计人员应对政府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险政策进行分析,包括缴费基数是否按照国家统一口径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范围确定是否存在将应纳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排除在外,确定本年度的缴费基数是否依据上年度工资总额,在单位改制、破产清算、招商引资中是否存在擅自减免保险费等情况。审计人员应通过查阅社会保障部门向政府提交的报告等相关资料,审计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向政府建议按照国家统一口径来确定缴费工资总额;抽查部分缴费单位基数申报情况,审计社会保障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缴费政策,是否严格按照各险种的政策计算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核定缴费数额;是否存在擅自降低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审核不准确、擅自减免社会保险费等问题。
上述审查的重点是被审计单位以各种形式发放给职工的现金、实物及各项补贴,包括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工资性支出,例如营养费、奖金、出车费、销售提成、服装费等。这些支出按规定均应计入保险缴费基数,而有些单位自行制定缴费基数标准,未将上述工资性支出列入工资总额,导致少报缴费基数,从而达到被审计单位少缴纳保险费的目的。(来源湖北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