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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审计局试行经济责任简易审计程序
编稿时间: 2013-07-04 12:00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济宁市审计局  郑茂霞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济宁市审计局出台《济宁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简易审计工作程序(试行)》,在编制人数少、资金量小、没有下属单位、没有收费职能的单位领导干部离任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简易审计程序。

依据程序,审计进点日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进点时召开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人员参加的进点会,说明审计依据、基准日、内容及程序。审计实施阶段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组将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离任日的主要财产、债权债务、群众反映事项及以前年度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同时,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就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任职期间财经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内控制度运行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情况等进行谈话。审计完成后实行签字交接,出具审计报告,由离任领导干部、接任领导干部及审计人员共同确认。如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则转入常规审计进一步核实。

任期不满一年或任中审计后不满一年的离任领导干部,参照简易程序执行。(来源山东审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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