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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穷途未路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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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良田千倾,一日只得三顿饭,广厦万间,酣睡仅一张床。《警世录》所记录的每个案例虽不骇人听闻,但在心灵深处却十分沉重。有的“权钱交易违纪违法”,有的“泄密助推招缆工程”,有的“独断专行不受监督和约束”,有的“交友不慎,义气用事”,有的“物质享受上相互攀比而导致心理失衡”......所有这些案例的发生不由得深入剖析,以案为戒,敲响警钟。我们必须谨记:以纪正行,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审计干部在工作中既要监督别人更要管控自己,要加强政治修养,依法办事。常言道:“小智者智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由于审计人员担负着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器”和反腐倡廉“利器”作用的重任,所以必须要有所“怕”有所“不怕”,唯此才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怕”是要敬畏党纪,惧怕国法,“不怕”是要敢于较真,坚持原则,在法律范围内办事,争做睿智之人。如果监督权产生腐败则难以自究,会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和法治的权威,从事监督的工作的人更应比普通公职人员严格道德标准。

从《警示录》中个案分析都是由于手中有权而犯错、犯法、犯罪。权力与腐败没有必然性,但存在相关性,权力一旦被腐败思想浸蚀就会成为腐败的源头、温床。如果权力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牵引下朝着法律的轨道行驶,那就不会偏离方向,会为人民谋福祉,受到人民的尊重,否则脱离制度、脱离法律、脱离党和人民就会被党和人民所唾弃,身陷囹圄。

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习近平同志也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力为民所赋,权力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即一切权力属人民,党员干部手里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后一句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属,即权力的行驶者必须对人民负责,有权必有责。然而从《警示录》个案中我们发现个别当权者把自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上,不把自己当成人民。记得内乡县衙三省堂有一幅盈联这样描写当官者: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匆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由此可看出当官者与百姓之间的同体关系。当官者来自百姓就要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人民赋予你的权力就得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这也是审计工作者当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的准责,也是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这一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路径。

每一个人都有选择价值观、人生观的权力,不由他人所左右。但是你的选择和行为要守规矩、守纪律、守道德、守法律,否则你就要为你的选择和行为会出代价。“前事之师,后事不忘”《警示录》中每个案例都值得我们去分析、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在审计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品德,自觉抵制腐败,做一名合格的审计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