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背景。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作为重要工作持续推进,2015年专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166号),提出到2020年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目标。五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法治央企建设目标初步实现,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专门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对法治工作的需求也更加迫切。这就要求中央企业必须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此,国务院国资委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中央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经由国资委党委会、委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问:《意见》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意见》围绕“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的总体思路,分为四部分共十七条。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法治央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对改革发展支撑保障更加有力,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率先实现世界一流的目标。第二部分“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从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第三部分“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着重从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数字化管理能力等五个角度作出部署。第四部分“保障任务顺利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对标、强化指导交流、厚植法治文化等方面,为确保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问:您刚才提到“十四五”时期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要率先实现世界一流,请问世界一流水平法治工作是什么标准?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0〕39号)中提出,到2022年部分国有重点企业管理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我们体会,一流的企业不仅要有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这种“硬实力”,也要有一流的法治工作这样的“软实力”作为支撑保障。具体可以从五个维度来理解。一是一流的法治理念,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依法合规、不逾红线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基本衡量标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二是一流的治理机制,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风险管控精准到位,企业经营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三是一流的管理系统,建立党委(党组)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管理机构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系统,有效动员各方力量,汇聚依法治企工作合力。四是一流的业务能力,拥有一支精法律、通业务、懂管理,能与世界一流企业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在全球范围内具备较强的规则话语权、行业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一流的价值创造,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程参与企业改革,助力重大专项,促进品牌价值提升,有效应对外部变革,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依法合规进行。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对世界一流法治工作标准开展专题研究,后续将指导中央企业持续深化对标、加快补齐短板,推动部分企业法治工作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问:请简要介绍“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的主要举措?
答:在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方面,坚持企业党委(党组)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推动各项要求向子企业延伸。在健全依法治理体系方面,指导企业高度重视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科学配置各治理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落实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在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方面,明确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等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审核把关,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框架,强化对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方面,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在健全工作组织体系方面,加大企业法律专业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在部分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推进符合条件的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进入领导班子。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在集团总部及其重要子企业层面写入章程,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加强法务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提升法务人员能力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问:请简要介绍“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主要举措?
答:在提升引领支撑能力方面,推动企业法务人员紧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央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全程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等重大项目,加强法律审核把关,严控法律合规风险。在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方面,在坚持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100%的同时,持续提升审核质量,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针对共性风险及时开展预警,有效防范化解。在提升涉外保障能力方面,健全涉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境外重点企业、区域或项目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法务人员,完善涉外重大项目和重要业务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制度。在提升主动维权能力方面,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力度,深化案件管理“压存控增、提质创效”专项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解决。加强典型案件分析,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以案促管、以管创效”。在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方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将法律审核嵌入重大决策、重要业务管理流程,实现法律合规风险在线识别、分析、评估、防控,推动法务管理从信息化向数字化升级。
问:请介绍国资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大力度,推动中央企业认真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机构作用,把法治工作纳入中央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指导企业制定“十四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考评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对子企业考核体系。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对标,努力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企业间互学互鉴,加强交流。同时,指导各省级国资委参照《意见》,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