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来源: 湖南省审计厅
 
发布日期: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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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省审计厅厅长陈博彰受省政府委托,向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部署推动情况,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整改责任情况,省审计厅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督促检查责任情况,全面展现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特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

一是高位推动强部署。张庆伟书记在新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敢于动真碰硬,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约谈。毛伟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注重源头治理,既把已病治好,又把未病防好。

二是压实责任强举措。各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采取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追责问责等一系列措施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将推动落实整改要求与加强监督管理相结合,开展行业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所属单位、相关市县落实整改任务。省审计厅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派出7个督导组赴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首次对审计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10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是完善机制强合力。在强化财审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特别是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全省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整治,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全省开展融资平台大清理、大整治,促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审计约谈通报制度,促进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跟踪问效强督导。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计移送案件、省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等4个方面作为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并确定10个省直部门单位和4个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突出问题审计整改责任部门单位。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10个省直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95%以上的5个,仅一个部门满意度低于80%,总体上较好。

二、审计整改成效有提升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7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409个,已整改405个,占比99.02%;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188个,已采取了有效措施,序时整改进度良好。通过整改,各级财政已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26.4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78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113.2亿元,调账处理28.37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07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移送处理的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113人。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如:省财政厅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约束,确认收入、追缴收回财政资金6.16亿元,对中央新下达财力性补助资金342亿元等进行预算调整;提前启动下年度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等前期准备,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时通报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促进资金加快拨付。库款保障系数低的市县,加强了资金调度,完善了库款保障管理办法;“支出挂账”金额大的市县,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加大支出监管力度。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如: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部门,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截留或挪用的非税收入3,239.79万元上缴财政;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虚列多列费用、转嫁费用的部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报账手续,已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193.27万元,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处分;超范围购买服务、超限额标准采购货物的部门,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省机关事务局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补办了相关资产移交、划拨或核销手续,采取调整用途、公开招租、拍卖处置等措施盘活利用土地2.78万亩、房产4.17万平方米;已对相关资产全面盘点清查,补记入账土地1,316.57亩、房产13.48万平方米;已对出租出借或对外出资的资产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已清理清退出租出借房产5,584.17平方米和政策性住房250余套。

四是重大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如:审批事项应入驻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市县,有3762项审批事项已入驻;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的市县,已支付账款8,232.42万元;违规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代发项目或在各险种间相互挤占的市县,已归还原资金渠道2.53亿元;改厕质量不达标的县,已按要求进行了维修和验收;挤占挪用就业专项资金的市县,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773.29万元。

五是预算绩效进一步提升。如: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当年未启动或实施迟缓的部门,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未清理、历年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对实有资金账户开展了清理,将所有账户资金纳入省财政监管,统筹盘活或上缴财政6,584.39万元;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的部门,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集中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对未量化的效益指标进行了调整。

三、后续整改计划有安排

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由于整改时间较短,尚在整改之中。一些尚未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有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解决周期长,需要分阶段逐步解决;有的涉及体制机制,相关改革措施正在统筹推进,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有的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对下一步整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都做出了安排和承诺,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统筹解决整改中困难,推动标本兼治。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在审计整改工作过程中,省审计厅始终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已起草我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拟按程序报批后提请两办印发,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今后,省审计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