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审计局党组关于方翔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单位,审计事务中心:
局党组研究决定:
方翔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秘书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志峰同志任经贸外资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汉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内审指导科科长职务;
杨超同志任内审指导科科长,免去其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职务;
王江峰同志任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免去其重大项目审计科科长职务;
周荣同志任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审计科科长职务;
吴丽媛同志任计划统计科科长,免去其国家投资项目稽察特派员职务;
陈红杰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政策跟踪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刘敏同志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甘三雄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朱宇婷同志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审计技术科副科长职务;
干丰瑞同志任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园区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陶漫同志任园区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重大项目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姜小武同志任机关工会副主席,免去其机关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何军霆同志法规科科长职务;
免去彭乐君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应萍同志经贸外资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峰同志农业农村审计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