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审计局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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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于 201022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201021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7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 201051日起 施行。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专门下发了审法发〔201012号文件,省审计厅以湘审发〔201033号文件形式进行了转发,文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将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有关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级审计机关。为了明确责任,促进我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岳阳市审计局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于20107月底前上报我局法制科。

附:《岳阳市审计局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

 

 

                                           年四月十二日

 

岳阳市审计局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于 201022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7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 201051日起 施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是继《审计法》修订后,我国审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又一件大事,不仅有利于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审计法》的各项规定,同时,对于完善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推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1997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实践证明1997年施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是一部成功的行政法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审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审计法》。为了进一步推动《审计法》的贯彻落实,完善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需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正确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审计法》的需要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审计法》,健全了审计监督机制,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加强了审计监督手段,规范了审计监督行为,对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修订后的《审计法》对有些事项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以利于各级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准确理解、正确实施。比如,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范围、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封存有关资产资料的程序、政府裁决的程序等,修订后的《审计法》作了原则规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修订后的《审计法》授权由国务院规定。为了推动修订后的《审计法》的正确贯彻实施,需要通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对上述事项予以明确。

    ()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务院也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审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一方面,需要通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界定审计职权范围,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等,保障依法审计,为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法规依据。另一方面,需要通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审计处理处罚的措施、审计结果公开的程序和要求等,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

    ()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是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要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近些年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先后实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探索绩效预算管理等。财政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财政收支审计的规定,应当体现和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建立更加符合改革实践的财政审计制度。

    ()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是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审计法》修订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此过程中,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通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时总结固定下来。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近些年来,各级审计机关逐步加大了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力度,但原《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对绩效审计评价依据、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和程序等问题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此类问题,也迫切需要通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予以明确。

二、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

这次《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幅度很大,在保持原《审计法实施条例》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原《审计法实施条例》共56条,这次修订中,共修改46条,增加12条,删除5条,合并5条,修订后共58条。为搞好这次学习、宣传活动,市局计划安排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大讨论活动,大讨论活动自文到之日起启动。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分局)要借这次《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契机,加大审计宣传力度,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进一步提升审计执法质量,推动全市审计事业全面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刻领会修订后《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

各县(市)区审计局要迅速行动,在4月底前安排时间,组织业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课时,广大审计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鼓励大家踊跃撰写学习论文和学习心得,学习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根据情况组织编写专题信息报导。专题培训可以采取聘请专家讲座形式,也可以安排本系统专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业务辅导。要让广大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尽快掌握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市局各科室(分局)要在年初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分科室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和自学,自学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掌握审计职责变化情况和审计程序调整内容,明确审计职权。学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分局)要上报学习体会,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要通过当地报刊、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采取撰文、宣传、座谈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和近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促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1日前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免费赠送读本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要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群策群力共同搞好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市局各业务科室(分局)、内审指导科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在搞好学习、培训和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动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总结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大力推动审计项目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大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大力推动审计创新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新旧实施条例的异同,对照当前工作找差距,要尽快适应新的变化和新的要求,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要按照全市审计工作总体思路,牢牢把握“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忠诚履行审计职责,为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