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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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办函》,要求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按清单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50个问题,已整改36个,基本整改3个,正在整改11个。上缴财政资金5924.45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9个,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5人。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决算草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够的问题

经开区已向市政府专题请示,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县区统筹或待全市方案确定后,从根本上解决基金未解入市财政专户的问题。市国资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0.37万元已解缴市财政。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税收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云溪区、屈原管理区和岳阳楼区地税局应征未征营业税附加等税费576.77万元的问题,已征缴入库237.71万元,余下的1户企业未缴税款339.06万元,承诺今年11月底前缴清。市地税稽查局未及时追缴查补税款2898.99万元的问题,已追缴入库1215.71万元,余下的6户企业未缴税款1683.28万元,已下达了《税收强制执行催告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2.岳阳楼区地税局改变税种入库1254.50万元,少入市级收入93.96万元的问题,已全部通过审计收缴、收入调库方式解缴市财政。

(二)关于财政资金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1.超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加强与主管部门衔接,强化内部督查考核,健全了工作机制,建立了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岳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批权限、部门职责、拨付时限都做了明确要求。

2.财政专户存量资金2010.22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全部解缴国库。

(三)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市直投融资平台公司新增债务发行、使用、偿还及风险防范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岳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投融资行为。但部分政府性债务仍未能纳入政府债务系统和财政预算管理。

(四)关于经开区等四区存在的问题

1. 财政专户仍未清理的问题,城陵矶新港区撤销了1个专户,因贷款银行要求存贷挂钩,仍有5个专户未撤并;屈原管理区撤销了3个专户,保留1个改作乡财中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户。

2.收储闲置土地利息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南湖新区纪委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相关部门正在追讨不合理补偿款,建立了土地征收补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机制。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市委党校等7个部门单位承诺,自2017年起,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二)关于部分单位未执行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1.未经招标程序签订合同选择施工单位的问题,市水务局和市城管局已向相关部门补办备案手续,暂未支付合同价款;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未实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问题,市老干部局等4个单位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承诺在以后年度按规定办理商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手续。

(三)关于决策不当,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1.市政建设总公司处置设备造成损失的问题,市城管局纪检组调查后,对公司临时班子中的2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公司临时班子作出书面检讨。完善了系统内国有资产处置集体决策、向上级报告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机制。

2.原市农办农委宾馆租金偏低的问题,市农委纪检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调查,责令有关部门于11月底前与承包方重新协商,按2016年度租金不少于30万元、2017年后年租金不低于35万元收取。

(四)部分单位建设工程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违规转包工程和出借资质的问题,市路灯管理处和市政建设总公司已将审计罚款上交市财政,市城管局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防止以后同类问题发生。

四、市本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三荷机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提质改造项目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审计的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的问题,三荷机场项目拆迁工作已经完成;累计完成投资额占计划的65.2%,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岳阳楼区投入近2000万元资金,重新启动了以前年度未实施的小街小巷提质改造项目计划。

2.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三荷机场公司的设计项目已被市发改委立案查处,公司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成立了招标办公室;城陵矶新港区、经开区完善了相关手续和制度,规范了报批报建程序;岳阳楼区已责成相关单位起草项目管理程序的规范性文件。违规发包工程给无相应资质或等级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的问题,岳阳楼区已明确项目不再下放到街道(乡)实施,选送了10名业务人员脱产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正在出台规范性的管理文件;城陵矶新港区承诺不再出现无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五、民生工程及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问题

1.部分开工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南湖新区垦区改造任务已完成110户,81户已纳入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户已接近尾声。

2.部分保障房分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经开区已对入住96套廉租房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年底完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安排入住。城陵矶新港区与企业合建共享的72套公租房已完成竣工验收,签订了协议,明确了产权比例和收益分成方式。

(二)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计的问题

1.维修资金交存不到位的问题,自审计报告下达之日起,市物管办对所有办理登记的房屋均要求足额缴存了维修资金;起草了维修资金补建续缴事项的通知。

2.多头开户存储维修资金的问题,市物管办已将存储维修资金的17个银行账户、83笔定期存单归并为9个银行账户(含7个自缴户、1个基本户和1个支出户),制订了维修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三)关于少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

市人防办自岳政发[2010]4号和岳政办发[2010]2号文件失效后,再未批准减免缓交易地建设费。未补征10个项目超报建面积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已督促岳阳恒立经济适用房等2个项目尽快办结,补缴易地建设费;其他8个项目已进入核查程序,拟对拒不履行人防法律法规义务的建设单位,采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建立了定期与规划、建设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了易地建设费征缴监管。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超计划投资的问题

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已将审计罚款上交市财政,安排专人补办相关手续。

(二)关于部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

经开区建设交通局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格工程管理和执行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拆分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三)关于部分项目现场签证不实的问题

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局已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同时,扣减区城管局2016年度机关经费4.2万元,并责令其向施工单位追回。

(四)关于部分中介机构审计质量低的问题

经开区有关部门已对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因主观原因造成执业质量较差的机构,将采取黄牌警告、暂停和退出等措施,强化法纪意识,提高履职水平。

此外,施工单位多计378个政府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5190.13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在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时,已责成相关项目业主扣减;核减57个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预算 2875.15万元的问题,项目业主已按审计确定的预算价格实施招标。

综上,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没有整改到位的,已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和计划,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最后整改结果在明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