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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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函》,要求有整改任务的22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严格按清单整改。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审计局组成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155个问题,已整改124个,基本整改11个,正在整改20个。上缴财政资金16.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1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0个。审计共移送案件线索21个,4个已处理回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其他案件线索正在处理当中。

一、 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代编预算规模过大,部门预算批复比例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岳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岳财预[2018]22号),进一步规范了项目预算编制,压缩了代编预算规模,将部分专项纳入了部门预算,提高了下单位预算比重。

2.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总额不低于全年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的80%;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申报、审批流程均在线上进行,无预算的政府采购将无法执行。

(二)预算收入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收少收土地出让金69977万元的问题。截至10月底,已收回欠款34551万元,剩余欠款市财政局将会同国土部门采取督收、收回土地等措施,力争尽快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2.关于部分税收征收不到位6208.09万元的问题。

⑴税款征收不及时4418.55万元的问题。原市地税局直属局、岳阳楼区地税局、开发区地税局、南湖地税局已征缴入库2140.88万元。1057.5万元欠税企业承诺2019年7月31日前缴清,1220.07万元欠税企业因资金困难或欠税法人代表无法联系等原因,征缴困难。

⑵少征收企业所得税1789.54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追缴入库。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衔接,建立了财政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强化了存量资金管理,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四)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从2019年预算编制开始,对政府公益类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并统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等,按照财政可承受能力和项目轻重缓急,落实项目财政资金来源,没有落实的,不得列入当年计划、立项建设。对于单位普通专项,将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清理合并单位项目、完善项目库。

2.关于未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问题。截至10月底,除市原教建投14中整体搬迁1000万元外,其余单位存量资金409.33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教建投1000万元,属于14中搬迁后到户的拆迁资金,目前相关协议正在协商之中,待协议签订完毕后,资金将按补偿协议和相关合同拨付。

3.关于部分财政借款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市财政局对历年财政借款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三年清收计划,采取列支、上门催缴、去函督收、资产处置、司法诉讼等多种手段进行清收。截至10月底,已收回7000万元,预计年底可清理回收2.4亿元,占应清理资金的25%。

(五)市属4个非行政区财政管理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城陵矶新港区、经开区已下发通知,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南湖新区已于2018年将政府性基金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屈原管理区在编制下一年度区级预算时,已按要求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了预算管理。

2.关于预算收入方面的问题。4个非行政区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269.76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解缴国库。经开区、新港区应收少收土地出让收入49173.08万元的问题,经开区已催缴17354.57万元,区轩达公司和区开建投承诺年底前缴纳13905万元;新港区已催缴10385万元,尚欠2560万元;两区催缴入库率56.4%。南湖新区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万元、坐支非税收入719.05万元的问题,已做好调账处理。

3.关于预算支出方面的问题。经开区、新港区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16619.33万元的问题,经开区规范了管理,新港区重新制定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电子信息产业招大引强优惠政策》,杜绝与土地出让金挂钩。南湖新区违规先征后返税收109万元的问题,已出台《岳阳市南湖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的管理。新港区、屈原管理区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658.21万元的问题,两区已于2018年全部拨付到位。

4.关于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经开区、屈原管理区违反规定,发放融资奖金和慰问费158.03万元的问题, 经开区2018年已取消所有违规奖励办法,屈原管理区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慰问费2.28万元。新港区接待费开支,违规列支酒水5.17万元,未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问题,区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已出台了《城陵矶新港区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暂行)》和《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管控经费开支,规范接待程序。

5.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经开区、新港区、南湖新区财政资金沉淀、使用效益不高36664.45万元的问题,各区对未完工的项目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对不需要拨付或结余资金,已收回财政重新统筹安排。经开区、新港区、南湖新区部分财政借款,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收回89905.64万元的问题,截至10月底,经开区已收回出借款项72333.3万元,新港区已全部收回借款853.8万元,南湖新区收回借款4821.02万元、支付往来款1439.19万元、清理呆账493.49万元,清理收回率达88.92%。经开区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和新港区港建投违规在多家银行开设同类及相似性质资金专户34个的问题,经开区20个账户按要求办理了销户和移交手续,新港区港建投已注销还清贷款的贷款户8个,处理率82.35%。

6.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新港区制订了《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暂行)》、《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严格财政结算评审和预算评审。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不完整的问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等5个预算部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和可预计收入未纳入当年预算5440.7万元的问题,5个预算部门承诺自2019年起,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将上年度结余资金和可预计收入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市质监局等3个预算部门支出预算未细化到相关项目或下属单位820.65万元的问题, 3个预算部门承诺在以后年度科学合理的编制下年度支出预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个预算部门无预算支出312.89万元的问题,2个预算部门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

2.关于预算收支未严格按政策执行的问题。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等2个预算部门收入未上缴财政439.52万元的问题,大桥养护中心预算收入149.52万元,用于大桥维护124.94万元,余额24.58万元已按要求上缴财政;公路养护中心已将收取的北门渡口码头赔偿290万元上解财政。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等4个预算部门超预算支出2631.91万元的问题,4个预算部门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预算部门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913.69万元的问题,5个预算部门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3.关于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的问题。市工商局等5个预算部门未履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程序,购置货物、购买劳务346.55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向本单位纪检组报备,补办了相关手续。市质监局违规收费4.52万元的问题,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等5个预算部门往来清理不及时24373.85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计划,采取调账处理、上门催缴,报请财政核销、资产处置、司法诉讼等多种手段进行清理。截至10月底,已清理回收借款180.57万元,拟报请财政审批核销1.17亿,申请呆账核销1.1亿元。市林业局未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擅自出租门面的问题,已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岳阳市林业局关于“爱心文体”门面租赁合同未招标续签情况说明》和出租时价格评估报告等依据材料,市财政局已受理备案。

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等5个预算部门违规发放各种奖励及补助167.56万元的问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已清退23.03万元。市质检局已清退49.92万元。市林业局已清退违规报销的个人费用0.98万元,市纪委监委驻农委纪检组已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市工商局2018年已停止发放各种奖金补助,市食药局2018年已停发飞检工作劳务费。市工商局等2个预算部门,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明细清单,列支招待费51.5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齐缺少的附件,无法补齐的按违规接待退款,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目标未落实到位的问题。6县市区79户,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而未退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已收回公租房并按规定重新分配,取消了13户应退出的实物租赁补贴对象资格。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违规领取租赁补贴和农村(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05万元的问题,已全额收回。

2.关于建设资金253.64万元未及时下拨的问题。云溪区财政局已拨付项目单位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21.644万元,其余31.996万元为廉租房补贴专项资金,拟用于发放2018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

3.关于汨罗市4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交付使用,45套公租房违规改作办公用房和医疗用房的问题。相关住房已全部交付使用和改为公租用房。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湘北大道第二、三标段以及S318标段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问题。已移送市监察委处理,待市监察委明确处理意见后,按要求落实到位。

2.关于项目征拆指挥部把关不严,违规支付补偿款86.06万元的问题。市委问责办已对项目指挥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正采取相关措施追回多支付的补偿款。

3.关于岳阳城市道路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施工现场津贴、补贴88.14万元的问题。该公司已按要求全部收回。

五、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未纳入公示目录的问题,湘阴县编办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审核,清理结果已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未集中办理的问题。湘阴县已完成前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3872项,政务中心改造建设工作已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预计12月底改造建设全部完成,可落实到位。

2.关于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汨罗市城市排水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除了小型病险水库整改项目已基本完工外,其他五个项目仍未完工;临湘市S208长安至忠防公路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除临湘五里至新球公路工程、中心城区沿街立面提质工程前两标段按上级要求已暂停建设外,其他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未按批复要求开工的问题。岳阳楼区九华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已取消,东风湖、吉家湖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已开工,其他两个项目仍未开工;岳阳县25条线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全部建成。

3.关于“511”重点产业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目前华电平江电厂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补给水管线工程正式启动,与进厂道路同步施工;完成了铁路支线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主机招标和设计工作。临湘市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湖南段)项目目前已启动建设,完成投资4.2亿元。

4.关于工业园招商发展不景气的问题。目前临湘市已完成招商项目45家,7家签订正式入园合同;汨罗市已完成招商项目25个。平江县、华容县、汨罗市工业园入园企业生产不正常、未开工及停产企业共102家的问题,平江县搬迁企业3家,3家未开工企业恢复生产,9家停产企业依法破产或招商置换;华容县收储闲置土地180亩,腾出厂房13280平米,接纳入园企业8家;汨罗市盘活用地453亩,整合组建3家企业。

5.关于民生保障有待改进的问题。精准扶贫任务完成不到位的问题,岳阳县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系统要求,从2017年完成对象中,调整了18人到2016年;毛田镇八斗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于2017年12月实现了搬迁入住。医保改革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临湘市已将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特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部分农村饮水安全未得到保障的问题,云溪区路口镇枧冲水厂已添置净化设备,按要求投放药品,安排专人管理,水质已达安全标准。

6.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临湘市工业园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240万元,已全部归还到位;岳阳县2018年度已收回多拨付企业的奖补资金17.39万元,并采取相关措施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联合将扶贫专项资金1484万元实施到项目;平江县工业园对违规拨付的工程建设奖补资金已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抵扣结算;岳阳楼区等3个县市区已于2018年将4个项目的专项资金1117万元拨付至用款单位。

7.关于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乱作为的问题。湘阴县违规出台的津补贴发放政策已废止,岳阳楼区暂停所有项目部抽调人员审批 ;华容县、平江县、临湘市已停止价调基金、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收费;岳阳楼区、湘阴县、华容县、汨罗市的32家部门单位乱收费312.08万元的问题,除湘阴县已移交县监察委查处,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外,其他县市区已清退。

六、经开区落实“园区十条”、新港区落实“开放十条”的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经开区招商引资部分优惠政策与国家政策不符的问题。经开区已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岳经办发〔2017〕56号)文件中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完善。

2.关于经开区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未承接到位的问题。目前经开区管委会承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4项,经开区派驻机构代办26项,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承接到位。

3.关于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签约多落地少的问题。2018年经开区16个重点项目已集中开工建设。

4.关于新港区新建项目,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的问题。新港区已补办相关手续。

七、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产欠真实的问题。未经法定评估增加无形资产9596.31万元的问题,为保证公司改制并购期间账面资产总量的延续性,暂缓调整无形资产,待公司改制并购重组完成后,按照评估并购双方认可的评估金额调整无形资产账目;已办权证、未计无形资产1748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不实1608.6万元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

2.关于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14164.49万元,未计负债的问题。路桥公司2017年和2018年先后两次向市政府提出了欠付的土地出让金全部采取抵扣白改黑项目工程款债务处理方案,市政府已要求市财政局拿出具体方案,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拟订城区道路油化提质工程资金处置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再计负债。

3.关于收入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

4.关于成本费用欠规范,多计成本费用808.22万元,少计成本369.44万元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

5.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由个人承担费用计入公司费用22.02万元的问题,已收回20.627万元;职工个人借款未清理收回100.95万元的问题,公司已采取扣工资及法律手段催缴;往来清理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已组织专人进行清理。

6.关于虚增注册资本18497万元的问题。待公司并购重组完毕后,再调整相关账目。

综上,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少数没有整改到位的,市政府还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最后整改结果在明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7年整改落实情况表3_常委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