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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机关内部考核的几点建议
编稿时间: 2013-12-12 04:52 来源: 市审计局 
 

 

行政机关内部考核,主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按照适当的方法和程序,有组织、有领导地对机关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衡量和评价,以达到特定目标。年关将至,为探索新时期工作人员考核的新方法、新思路,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激活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热情。笔者认为,机关内部考核需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强,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状,激发干部工作热情。

一、明确考核目标,完善能力结构。一切考核行为的开始是确定“目标”,执行过程也是以目标为指针,考核工作的结束则以目标的完成度来评价工作效果,目标是考核的出发点,也是归宿。考核目标应按岗位职责来细化,科学合理地地设置完成情况要素,将考核目标按照不同类型,分为数量目标与质量目标,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个人目标与团队目标,确定目标的过程是自上而下的过程。首先局长根据综合量化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全局总体目标,然后将总体目标按照不同职能进行分解,由局长与各分管领导进行双向沟通,确定各科室的年度目标;各科室负责人再将科室目标分解到每个干部,通过科室负责人与干部的反复双向沟通,确定干部个人的考核目标。确定考核目标的同时需同时完成目标的具体计划,分析完成目标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如何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等。

二、量化科学,公开公正。机关考核工作需依法依规。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从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对干部进行考核。同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所明确的考核原则、内容、标准及程序进行考核。避免好人缘占优势,面子影响结果等情况发生,使考核可信度大大降低,这不仅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更关系到廉洁、高效机关的建设。

三、个人部门挂钩,“荣辱与共”。应实行“个人受罚,部门连坐”的考核办法增强集体荣誉感。结合行政首长对考核的主导作用,由行政首长先对各科室整体工作进行评定,先进科室的负责人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奖励比例也可适当增加,科室内每位成员的工作表现将直接影响本科室其他工作人员优秀等次和奖励比例。另一方面,个人出现问题时科室要负连带责任。如果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效能、依法行政等方面有不良行为则降低该科室工作人员优秀和奖励比例。

四、改进机关目标管理办法,避免“轮流坐庄”。 针对考核存在程序不规范、“优秀轮流坐,奖励平均分”的弊端,笔者认为应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办法由直接评价变为间接评价、单一维度考核转化为多维度考核、由项目数量评价变为项目数量与质量评价相结合、主体工作评价制度变为全方位评价制度,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增强考核的刚性。结合干部管理相关要求,将工作内容条款化,工作实绩数据化,工作效果明朗化。

五、合理设计考核的要素指标。应充分考虑业务类与事务类干部之间的本质差异和管理需求差异,确立不同的评估维度,即针对不同类型的科室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根据不同岗位公务员的主要职责或重点工作进行日常的专项考核。同时改变考核奖惩力度小、激励作用差、群众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做到“赏罚分明”。

加强机关内部考核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工作出成效、出实绩,它不仅关系到机关建设,更关系到每位机关干部的自身发展,需要更多人投入到机关考核工作的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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