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随着对教材采购工作的重视,学校采购教材的管理也得到加强。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一些学校教材“折扣”款并未完全返还给学生。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材的零售利润不得超过5%,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激烈地教材市场的竞争中,往往出版社以六五折至七五折卖给发行商,发行商按码洋的15%至25%折扣给学校,最终学校按教材定价的90%或100%卖书给学生。还有一些出版社直接把教材卖给学校,给的折扣更高。采购过程中,现在的发行商往往给学校的教材折扣采取“明扣”,大多数学校做法是将教材的明扣部分上缴学校财务,但折扣全部或部分作为教材管理部门的经营收入,并没有按照规定将教材折扣扣除必要的开支后返还给学生,没有按照规定将教材折扣冲减其采购成本和支出。
学校教材管理部门作为学校的一个服务部门,没有权限从事经营活动。也就是说教材管理部门是不能在教材的采买过程中获得利润,经销商让利给教材科的折扣,应该如实地返还学生。
学校的教材采购折扣的管理,是学校整个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必要环节,不仅影响教学质量,而且显示一所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不仅与学生的利益密切相关,而且容易滋生贪污和腐败。因此,审计呼吁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教材采购的管理,对其进行规范,避免损失,尽可能让利于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