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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审计局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
编稿时间: 2018-03-14 08:54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长期困扰审计实践,直接影响到审计项目质量和成果转化。今年3月7日,岳阳市审计局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重点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六种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出台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文书格式的指导意见。此举旨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文书格式更加清晰和规范,努力达到审计报告“可用”“好用”“管用”的目标。

该局认为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的门面和旗帜,要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慎重出具审计报告,用审计报告发出审计机关的好声音,用审计报告体现审计权威。本次审计报告格式着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责任界定”等关键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审计查出的问题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完整反映并提出定性依据和处理意见。定性依据为法律法规的,表述时只引用条款,不需要表述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定性依据为未公开发布的部门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应表述条款的具体内容。二是对区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宏观方面的问题,不可逆转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及已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完毕的问题,可不再提出处理意见,但应提出相应审计建议。三是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表述一般应包括违法违规主体、时间、主要情节、金额、截至审计时的状况等。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避免过多的过程或细节描述。四是责任界定以“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准,并围绕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监管权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责任界定关键要依据领导干部在问题事项中的参与程度、关联程度,对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判。

该局将审计报告写作纳入全市审计机关业务质量考核检查范围,要求对审计报告写作规范化实行全程管控,无论是基本内容、文书格式、法规引用还是事实表述、语法修辞、标点符号都不允许出现差错,确保审计报告精耕细作、精益求精,达到应有的专业和文字水准。

(市局经责审计科 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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