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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积极建言献策 强化预算管理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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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江县审计局根据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就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向该县财政部门提出了七条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优先选择与部门核心职能密切相关、急需的业务工作开展项目定额标准管理,结合实际和上年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取得项目支出预算数,根据行业类别、项目类型分类制定定额标准,实施动态优化,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及时下达转移支付编制调整方案。因年初预算编制时间提前,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确实无法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财政部门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三是存量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湘政发〔2021〕14号文件规定,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以及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单位资金应全部收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确需动用上述基金时,财政部门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四是加强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对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低、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管理不规范的资金,相应调减预算安排。对于年初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应“当年预算、当年用”,超收部分按照“上年收、下年用”的原则使用。

五是筑牢财政审核指标把关第一防线。财政部门审核单位用款计划、项目报账资料时,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严控支出明细,严按规定用途拨付资金。坚决制止混用指标行为,杜绝计划外及不合理的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六是建立项目支出分配预警提醒机制。收到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即时设置预警时间,提醒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资金,缩短二次分配时间。据实结算的资金可按程序先及时分解拨付到位,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加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是规范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共享管理。推进财政与人大机关及组织、人社、税务、人行、审计、公安、市监等部门单位实现基础信息互联共享,以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现代化。依托“互联网+监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信息系统,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平江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