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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如何加强和发挥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作用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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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的规定,从内部审计的现状入手,分析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的重要意义,提出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作用。

   [关键词]国家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这在审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审计“三驾马车”之一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补充,是审计“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内部审计力量相对不足,内部审计事业发展不够平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因此,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已成为审计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是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三种类型: 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来讲,领导层次越高越有权威性,其独立性越强。当前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内部审计机构不是单独设置而是由其他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致使内部审计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评价职能。

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缺陷。根据当前的实际状况,内部审计部门一般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副职领导,内部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内部审计人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即内部审计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有些单位领导为了本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而不信任或限制使用坚持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极大地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导致内部审计无法客观公正地发挥监督评价职能。

三是内部审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狭窄,内部审计较多集中在财务方面,局限于已发生的财务会计方面的审查,缺乏对经济决策、经营业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有效审计;内部审计方法方式落后,内部审计只是开展单纯的事后审计监督,缺乏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技术,目前还没有一套功能完备的通用审计软件,而仅限于对某一特定审计项目或某一类型的审计的需要,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内部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现代内部审计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包括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等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具备开阔的视野、丰富的管理经验。当前内审人员配备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开展内部审计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由此可见,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指导和监督的方式,可以由审计机关直接承担,也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即内部审计协会具体实施。

  二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提高国家审计工作效率的需要。内部审计在各行各业中,对促进部门、单位和企业事业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和加强廉政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为国家审计提高审计覆盖面,提供了支持。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够有效的帮助内部审计为国家审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为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价值和利用程度,为国家审计机关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供有益的帮助。

三是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地位明显提升,同时审计需求也迅速增长,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有效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之一是通过加强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充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内部审计推动组织完善治理,从而推进完善国家治理。

三、加强和发挥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作用

1.努力营造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氛围。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争取地方政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单位或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等机构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并有效推动地方政府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创造环境。 

   2、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国家审计机关要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和其他各类现代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推进内部审计作为构建单位或组织“免疫系统”,促进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加强协调沟通,充分肯定和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审计组进点会和出点会都应邀请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取得其配合和帮助。在审计知识、审计范围、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等方面与被审计单位及其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协调和沟通,充分肯定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4、内外部审计资源整合,提高内部审计地位。国家审计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资源,创新审计合作方式,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形成以国家审计为点,社会审计为线,内部审计为面的立体审计监督,建立和谐的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要充分依托国家审计的行政权威,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扩大内部审计的发展空间。在审计中通过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资源的有效对接,实现单位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也可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5、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管理。内部审计协会要根据内部审计发展实际,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和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审办法,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本单位或组织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类审计专业业务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内部审计资格证书的考试培训,为新入门的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入门学习和持证上岗的机会;加强CIA资格考前培训,后续教育培训,网络培训等工作,努力扩大内部审计职业化教育培训的影响力,为内部审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实务调研和经验交流。内部审计协会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掌握和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研究提出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新思路,促进内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要经常性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为内部审计人员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互相交流新观点、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作法、新经验,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宣传,提高内部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协会内部要办好内部审计刊物,建立和维护好内部审计网站,加强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内部审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宣传,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和提高提供帮助。对外要采取向各级领导汇报、向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内部审计取得的工作成果,宣传内部审计为部门、单位和各类现代组织的加强内部管理和促进经济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提高内部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都来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的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审表彰活动、先进内部审计机构和先进内部审计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在内部审计系统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热潮,有效的激发广大内审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