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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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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已在实施了多年,因其资金的连续性与专用性对居民购房有很大的支持。但是,我国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形式脱节,地区缴存不均衡、不同单位缴存比例差额悬殊,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管理手段、方法上的原因,因而急需改革完善,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势在必行。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发展不平衡。

1.缴存比例差距较大,导致分配不公。不同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计缴工资的基数差距较大:垄断行业的个人缴存比例要比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高30%左右;垄断行业将津贴、补贴打入计缴工资基数,而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仅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缴基数,一般的企业就更少,低收入者很难享受这一住房保障制度带来的好处。

2.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比较小,受惠人较少。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城镇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在目前,只有具有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身份的员工,才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此,城镇个体职业者等非单位从业人员、农民工等都被排除在外。

3.高收入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避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职工个人应按照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高收入群体利用这些政策缺陷变相提高福利,垄断性行业利用这一政策大量的逃税。

(二)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

1.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住房公积金的运行隐含很大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资金管理分散,有的地方甚至把住房公积金用于城市建设或其他与住房无关的项目上。

2.内控制度不健全。有些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屡见不鲜。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低,资金沉淀率较高

1.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优势不明显,受到贷款额度的限制,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差距较小。

2.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繁琐,限制较多,资金的安全性比较高,使用渠道较为单一,支取条件又比较严格,同时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人的要求比较高。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市场竞争意识不够,市场推广力度不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愿意与商业贷款合作,同时,很多银行要求开发企业从本行发放个人贷款,挤占了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份额。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的重点内容和方法

(一)抓住住房公积金政策这条主线。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在全国逐步建立起来的,时间短,发展快,政策滞后。要将检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检查住房公积金政策与实际情况的适应性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贯穿于每一个环节和重点中。住房公积金政策运行一方面表现为住房公积金政策与实际情况的适应性。要判断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否合理、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吻合,不是看政策出自哪一级,而是要看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就是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审计评判住房公积金体制、管理、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是与非,提出审计改进建议和意见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为标准。住房公积金政策运行另一方面表现是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政策法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中心执行得如何?管理委员会、中心是否存在随意操作,无政策操作现象,也就是审计要关注政策在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突破效益审计和计算机辅助两个审计难点。做好住房公积金效益审计,首先要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效益审计评判是不能死搬法规,不能总想问题怎么处理。不能认为处理处罚不了,审计就没有力度;其次确定审计目标要考虑其重要性、风险性、时效性、可行性。选择评价标准不能只考虑强制性标准,更多的要考虑指导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标准。

住房公积金审计要用计算机作辅助,不仅是提高工作效率问题,而是不应用计算机开展辅助审计,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面对海量的电子数据,将无法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方案要求。因此住房公积金审计要求审计人员要达到利用计算机,实现审计人员的思维和思路。

(三)突出管理体制不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覆盖面窄,受惠人数少等审计重点。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为《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有无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管理委员会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主要表现为个贷率低,资金沉淀多,资金没有发挥效益;受惠人数少主要表现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等目前尚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群体。

(四)围绕缴存、提取、贷款和收益分配四个环节。要找出问题,就必须从缴存、提取、贷款和收益分配四个环节入手。缴存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定额缴存、基数绝对偏低、单边缴存、突出补缴、比例过低或过高等;提取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扩大提取范围、提取超过限额、提取内控制度不严;贷款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比例超过限额、超过额度、超期限、一人多贷、不正常缴费者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等;收益分配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管理费提取没有审批或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险金没有按规定提取、补充廉租房资金没有上缴财政管理等。

(五)实现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的审计目标。审计应从体现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角度提出审计改进建议和意见,实现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的审计目标。

(六)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管审计监督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但在短期内还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很多问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审计工作。要将住房公积金审计工作以制度甚至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一方面,让住房公积金审计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增强对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部门和单位的震慑力,使有限的住房公积金被审计的“火眼金睛”盯得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