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综合论坛
浅谈审计与巡察工作的内在联系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4-28
 
浏览量: 1
 
| |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为此,各地方市县(区)均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发挥巡察在党内监督的“利剑”作用。笔者结合巡察工作实践和了解的情况,从审计角度,谈谈审计与巡察工作的内在联系。

首先谈两者的不同点:一是监督对象不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针对的对象是单位主职,而巡察针对的对象是单位全体班子人员,要求站的角度更高,要对巡察单位领导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进行全面了解,一项经济业务要从重大经济决策、执行经济业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审查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执行重大经济决策、经济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经济监督职责履行情况。而巡察工作则是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需要审计人员涉及的面更广。

其次两者的相同点:一是都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而审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二是都必须重点关注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重要部分,又是党的纪律的核心内容,财经就其形态包括资金和资产,财务上反映三大类别,即工资福利及津贴补贴、行政办公经费、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资金。巡察和审计都必须重点关注。

最后,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审计人员通过参与巡察工作,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能精准性、快捷性的发现问题,成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力量,从目前开展的几届巡察成果来看,所查出的问题大部分来自财务。在一段时间内审计和巡察试行联动机制,大大提高巡察工作查找问题的效率。(岳阳楼区审计局 付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