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晋同
内部审计围绕本单位领导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发现本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忠告,帮助本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这里笔者结合实践简要谈谈内审应该坚持的五个原则和不应该做的五个方面。
要做国家、集体财产的“守护神”,不要做无原则的“老好人”
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来说,必须维护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守好家门。一是要通过审计发现贪污、挪用国家财产的行为,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警,采取防范和追索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要在国有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防止有关人员采取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等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内部审计不能做“老好人”。“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他们在审计过程中对利益集团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不敢深入追查,对相关违法违规部门不敢点名。“老好人”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私心杂念很重,他们把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的不正当让步作为“恩惠”,以取得好人缘或潜在利益。
要做客观负责的评价人,不要做歌功颂德的“喇叭花”
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做出评价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能。审计评价应以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时应措辞恰当,表述清楚,抓住问题的实质。应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要有真实数据支持,定性分析要有适用法规支撑。审计评价前应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慎重地下结论,确保审计评价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内部审计不能带着主观色彩和感情成分去进行审计评价。有些内部审计人员势利心过重,对于强力权势单位、被上级领导表扬肯定过的单位以及有升迁可能的经济责任人,在审计评价时主动迎合对方的思路,列举成绩洋洋洒洒,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只是轻描淡写几笔,审计评价演变成某些单位和经济责任人的“成绩单”或“证明书”,内部审计成了“喇叭花”角色,这是十分可悲的。
要做合法权益的维护人,不要做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人
内部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审查和评价,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此外,通过审计还可以发现上级单位或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强行征收、摊派行为;利用权力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行为等。内部审计应提请有关单位或部门纠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内部审计不能以国家利益为代价去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有些内部审计人员包庇、纵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以“合理避税”的名义偷逃国家税收;以“保全资金安全完整”的名义抽逃注册资金等。他们没有处理好总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被审计单位在他们的庇护下虽然取得了一些短期利益,但不利于自身长期正常的经营和发展,而一旦被查处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又将受到成倍的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要做内部矛盾的调解人,不要做经营管理的添乱人
某些单位或部门因管理不民主,财务不公开等原因,在干群之间产生内部矛盾,影响其经营管理活动。内部审计受委托介入以后,应分析原因,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对于单位或部门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于群众误解的事项,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疏导情绪,消除误会。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好各方的调解工作,尤其要教育和引导有关领导干部调整工作的方式方法,尽力减少磨擦和纠纷,使被审计单位恢复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内部审计不能给被审计单位添乱。有些内部审计人员唯恐自己的角色不突出,在被审计单位煽风点火,挑动干群矛盾;有些盛气凌人,不懂装懂,在被审计单位随意下达错误的指令;有些不顾效率和效益原则一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复审计。这些行为破坏了被审计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引起被审计单位的反感,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
要做服务提供人,不要做利益攫取人
对于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的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应从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选择、账务处理程序设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对于需要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协调关系的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应组织召开协调会,帮助其理顺关系;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讲解,帮助其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内部审计不能在被审计单位谋取自己的私利。有些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安排自己的亲属到被审计单位工作。这些行为给被审计单位增添了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的负担,反过来也损害了内部审计的形象和公信力,对人对己都是十分有害的。(来源《中国审计报》
2011年
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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