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审计局 李曼宁
内部控制评审应以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为实施主体,以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评审依据,以制度检查和具体业务测试为基础进行评审。运用严密、系统的检查程序,从具体业务流程的测试入手,进而对公司各项控制要素即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合理和有效进行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评审的程序分为准备阶段、现场评审阶段和评审终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
内部控制评审的准备阶段是指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项目工作前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一)组成评审组
根据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要求,组成内部控制评审组。一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审计人员组成评审组。内控评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对内控评审的成败有很大影响。因此,要精心组织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审计人员参与到内控评审中来。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保障内控评审顺利实施。对各有关专业领域内选拔的业务骨干,要进行审前培训。可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举办各种内控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学习,使各级人员对内控有更为充分的认识。另外,由于企业内控工作实施的时间普遍不长,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由于国家法规调整、行业竞争规则的变化、以前年度评审测试情况及生产经营变化的情况变化等原因而进行调整,使部分审计人员对内控知识了解得不够深刻。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内控评审工作,对内控评审人员必须加强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评审小组,从而保证评审质量。
(二)开展评审前调查,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评审组成立后,评审组长应委派专人对被评审企业的内部控制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了解其业务职能、企业规模、机构设置、功能分布、单位分布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并收集相关的制度规范、岗位职责、企业政策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此外,还要对被审计企业接受外部审计及其他各种审计检查的情况进行了解,从而初步确定评审的重点内容和环节,为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三)制订评审实施方案
通过前面的工作,评审人员应确认评审的范围和重点,编制评审工作方案。方案要在明确评审目的、目标和范围的基础上,确定评审的重点要素内容、重点业务流程和控制点等,同时根据被评审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内控评审五大要素内容分解细化,使方案更具操作性。
(四)召开评审组会议
组织召开评审组全体会议,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修订后的方案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安排布置。
(五)下达评审通知书
评审通知书要明确评审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有关要求,特别是要列明对被评审企业提供有关资料、工作环境、人员配合、工作准备等方面的要求,并建立必要的联系渠道,确认有关的工作安排。
二、现场评审
这一阶段就是内控评审组进驻被审计企业,开展评审工作的阶段。评审组进驻被审计企业后,首先召开进点动员会,听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自查情况报告,对内部控制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其次,评审组人员根据分工,围绕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评审目标、内容、重点进行评审。主要工作包括:
(一)召开进点动员会
召开评审小组和被评审企业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进点动员会,传达评审的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等。检查小组将内部控制检查目的、意义等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宣讲和动员,可以进一步宣传和推广内控工作,并及时纠正被检查单位的错误认识。例如,有些单位和部门以往在成本管理及控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堵塞了漏洞,节约了成本,曾经多次受到表彰。他们就认为,目前的内控制度,不如他们制定的管理制度。这种认识是主观的错误,是站在以前的成绩上固步自封,不能与时俱进,必须给予纠正。
(二)业务流程的检查评价
1.合理选择业务流程范围。内控评审人员应根据量力而行、规避审计评价风险的原则,合理选择内控业务流程。在时间有限、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一些风险较高的业务流程以及在以往的审计中涉及较少的业务流程。首先,在以往的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投资、物资采购等存在问题较多的业务流程,应作为评审的重点;其次,以往审计及审计中涉及较少,而又认为存在较大风险的业务流程,如:生产作业、安全环保等业务流程,也应作为评审重点。
2.确定所属单位或部门的抽查范围。根据业务流程检查需要,结合被检查单位的管理层级和产(股)权结构情况,确定对被检查单位下属单位及子公司的抽查范围和数量。
3.业务流程(控制点)检查抽样。抽样数量:根据业务流程(控制点)的业务发生频率,确定检查抽样数量。其中,若规定的检查期间包含12 月份,则各类业务流程(控制点)的抽查样本至少应包括12 月份的一笔业务。抽样方法:对各类业务流程(控制点)的检查评价,原则上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检查样本。为全面检查各类审批权限的执行情况,检查样本应尽可能按照大、中、小三种金额类型分层抽样。检查小组也可根据需要灵活采用判断抽样、等距抽样等其它抽样方法。
4.控制点检查评价(样本分析)。
评审小组利用抽取的样本对流程的控制点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包括“控制点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评价和控制点执行情况评价两方面。
(三)收集、整理和复核工作底稿
现场评审结束后,由组长委派专人收集工作底稿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追加测试,完成后交被评审企业核实并签字确认;同时将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按要素内容进行归类,为综合评审提供依据。
(四)对内部控制评审内容计分汇总,出具综合评价结果
召开评审组会议,根据工作底稿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评审组全体人员对每项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进而对被评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和有效出具综合评价结果。
三、终结阶段
在内控评审终结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工作:评审组在汇总符合评审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的结果出具评审报告,提出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组根据评审情况,按照要求撰写内部控制评审报告,讨论通过后,与被评审企业交换意见,由被评审企业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后交审计委员会审批,形成正式报告。
(二)交换意见
检查小组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评价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对检查组做出的正当检查评价结论,被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对检查评价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向审计委员会书面反映,由内控办公室研究解决。
(三)整改通知
检查小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经分析研究后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检查小组组长、单位内控领导小组成员)。
(四)整改反馈
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小组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及结果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内控评审办公室进行反馈。内控评审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来源山东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