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为我县扩大投资、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实施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对于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下一步中央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努力,在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新增1000亿元和刚启动的2009年第一季度1300亿元投资项目中,我县目前已下达资金计划项目23个,总投资达8860.8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18.72万元,项目争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项目正在逐步实施过程中,但仍存在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滞后
新增投资项目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廉租房、文化、卫生、农电网、城镇配套设施、动物防疫体系、生态建设等领域。这些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有些项目前期工作滞后,还停留在做初步设计报告阶段;有些项目虽已开工,但实施进度较慢,工期安排不紧凑;有些项目用地较多,征地拆迁工作阻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部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上级要求的投资进度有较大困难。
2、快速产生实物工作量意识不高
部分领导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的观念。在跑项目时,往往部门一把手亲自上阵,甚至班子成员一起上。但项目计划下达后,部分项目单位则存在慢慢实施的松懈思想,对快速产生实物工作量的意识不高,抓项目实施措施不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往往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不积极主动想方法解决,甚至把矛盾上交给县政府。
3、优质施工单位难找
目前我县新增投资项目中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就有23个,几十个项目挤在一起,并要求在短期内开工建设,加上其它县、市的项目也于同期启动,使有些项目很难找到资质优良的施工单位。
4、地方配套资金不足
在今年新增投资已下达资金计划的23个项目中,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5842.17万元。而我县可用财力有限,要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难度较大。由于新增投资项目大部分倾向民生和生态建设,是公益性工程,主要产生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益甚微,因此,难以吸纳民间资本和银行贷款参与项目建设。
5、部门协调不强
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涉及的部门多、单位广,从前期的选址、规划、设计、招标、征地拆迁到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监管、纠纷调处、水电供应、资金拨付等,都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部分责任单位没有安排专人去跟踪各个环节的进展,没有更多地想办法去沟通协调,部门合力不强,协调配合不够紧凑。
6、工作效率不高
部门办事效率难于适应扩大内需快节奏的要求。强调程序、规定多,在困难和新要求面前缺乏“合法依规超常规”的意识和举措,走常规程序耗费了大量宝贵时间。
二、对策与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通过各种手段,进一步增强项目业主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完善项目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力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优先计划安排新增投资项目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2、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落实国家新增中央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经报批的要陆续开工,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各部门和各项目审批单位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新增投资项目采取“容缺预审”的方法先行审批和并联审批,允许在两个月内补齐手续;项目在招投标时,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标形式,适当缩短公告发布时间,以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对已开工的项目,建立项目所需爆破物资、水泥等原材料和用水、用电的“绿色通道”,保证物资供应到位,并按要求倒排工期,科学调度,抢时间赶进度。
3、多方筹资,协调运作
各项目单位要千方百计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调度,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吸纳企业、银行和社会资金,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4、建立机制,加强调度
加强信息反馈,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以每周三为信息报送日,实行周报制。
5、注重联动,形成合力
充分依靠规划建设、环保、国土、林业、征地拆迁等相关单位,抓好联系沟通、工作对接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的资金平衡、土地征用、林地占用和环保等工作,只要是项目实施需要的手续,县直有关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及时给予办理。
6、明确程序,加强管理
利用财政投资评审这一重要手段,对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同时,将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拨付资金、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依据。通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把好项目资金支出关。
7、及时跟踪,加强监管
县发改委、监察、审计、质监等部门要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作为近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参与,切实加大对项目开工要求、建设程序、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和保质保量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