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秋(湖北省团风县审计局)
显而易见,保障房的审计目标,一是促进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二是促进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保障房分配不公的问题。这应该成为保障房审计的重中之重。
当政府把目光聚焦在保障房建设规模和进度上时,民众的目光往往更多的是关注保障房分配能否公平公正公开。事实上,保障房分配不公的乱象,已经在频频发生,而且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分配不公的现象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乱象1,官员专供。某县850套限价房,成了当地县乡领导干部的“保障房”。更荒唐的是,县里专门出台规定:限价房销售对象主要为该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某县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有的还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乱象2,低价内分。某电力分公司建设888套豪华集资房,内部售价仅为每平方米1000多元。某铁路系统分局计划建设2.5万套限价商品房出售给内部职工,售价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若内部职工购买力不足,还将对外销售。
乱象3,定向供房。某市一集团公司以2.2亿元的底价,竞得面积7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仅为每平方米954.56元,计划建设2000套限价房和400套公租房,竞买文件公然注明,保障房建成后,定向供应该市2010年纳税超过20亿元的大企业员工。而当地符合这一竞标条件的,唯独仅有该集团公司一家。
乱象4,出租赚钱。某市二手房中介人员吐露,该市有2处保障房小区,一处有一半左右被违规出租了,一些人购买保障房只算是投资,他们并不缺房,当然也不需要自住。另外一处小区有些人条件不错,好车也不少,这些人在申请住房时肯定转移了名下的资产。该报道还提到,该市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60%、70%是租出去的,还有的买两套经济适用房打通成了一个豪宅,保障房开始成为腐败高发区。
乱象5,闲置不住。某市的保障房项目华庭小区,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大多阳台空空荡荡。物业部门说,小区交付业主使用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为什么闲置不住?因为这些保障房的主人已有一套或几套商品住房。
乱象6,审查虚设。多数地方保障房申请主要遵循“三审两公示”程序,即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需经过基层、相关部门等的审查和公示,流程看似严格,但若监管不力,实则漏洞多多。在众多违规分配保障房的行为中,一些地方登记的申请人情况,对资产和收入等信息往往是“遮遮掩掩”、“简简单单”,有的根本没有公示公开,初审、复审甚至终审漏洞百出,暴露出某些保障房项目审查把关“流于形式”。有调查显示,有的保障房申购者出现令人惊叹的“六连号”。某市保障房初审结果公示,公务员和公司老板赫然在内;10月,复审结果公布,又发现“零资产”的保障房另有豪华住宅;年底,在三审两公示的最终名单中,甚至缺失申请者住房、家庭总资产等基本信息。某市保障房申请结果公示中,73名申请者中家庭年收入13名填报为“0”, 19名申请者家庭总资产净值填报为“0”,4名申请者家庭年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两项指标均为“0”。
乱象7,以权谋私。有特权、有资源、有钱的单位和个人能得到保障房,并从中获利。许多真正需要保障房的收入低、住房困难的家庭,只是在制度层面“被保障”,实际上却长期在保障房的门口排队,有的甚至连“在门口张望”的机会都没有。有媒体曝光说,在一些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县市小城,即便符合条件的家庭要申请一套廉租房,也要托关系走后门送礼。申请廉租房的大多是低收入家庭,很多因为送不起礼,硬生生被挡在门外。而送礼的数额,足以支付多年的房租。
保障房分配不公,引发了民众对保障房制度本身的质疑。有权有钱的人,只需想方设法弄到保障房资格,就可以轻易得到一套甚至几套保障房。国家巨资建设的保障房并没有分配给最需要的人,政府因此投入的财力、物力,以及因保障房建设而承担的债务风险就失去了价值。长此以往,保障房政策在一些地方就失去了“保障”的意义。
目前保障房分配不公问题,主要成因在于“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处罚”等五个方面,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那么审计如何发力呢?
着力点之一,要关注保障房准入机制的缺失问题。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审计报告要揭示政策性保障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管理制度缺陷性和滞后性,促进政府抓紧保障房立法建制,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保障房的保障对象。
着力点之二,要关注保障房审核机制的缺失问题。按规定,保障房分配资格需由金融、社保、财税、车管、民政、住建等多部门审核。然而,但在实际分配过程中,漏洞百出,监管不力甚至缺位是保障房分配不公的主要成因。一是疏于监管,主观不作为;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开绿灯;三是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相互割裂,无法反映和了解申购者的相关信息全貌。审计时可以有重点抽查一定比例的申购者资料,到有关部门和住户住地进行实地核查。
着力点之三,要关注保障房公开机制的缺失问题。公开公示能让公众发现问题,但目前一些地方基本没有公开公示,或者有限范围的公示,不够透明,信息不全不详细,个别审核机构工作人员甚至以权谋私,帮助违规者弄虚作假,规避检查。某市去年揭露的300名保障房违规申请人,11个家庭隐瞒已有住房情况,18个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4个家庭资产超限额3倍以上,最高的达356万元。屡次暴露出的保障房分配违规行为,凸显了严把公示关和审核关的紧迫性。首先,政府要增加信息透明度,公布保障房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家庭资产等详细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一张广泛的监督网。其次,审核关不能走过场,杜绝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进入保障房分配领域,这就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完善透明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着力点之四,要关注保障房退出机制的缺失问题。保障房住户的收入也是会变化的,比如说,最低收入人群不是固定人群,比如说当孩子大学没有毕业、没有收入时,他们的家庭可能要归为低收入家庭,需要保障房;一旦这些学生有了较好的收入,其家庭就不属于低收入家庭的范畴了。又比如说,有一些住户在收入增长,买了汽车甚至是多套房子之后,还没有被及时发现,单靠违规者自觉上报并退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当务之急,是如何通过法律形式,建立健全有效的退出机制。
着力点之五,要关注保障房处罚机制的缺失问题。整治保障房的乱象必须要用“重典”,骗租骗购保障房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最关键的原因在于违规成本过低。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一是对违规申请者的处罚要“狠”,一经发现违规终身不得再申请保障房,处罚力度要加大,对违规申请者处以房款价值一倍甚至几倍的罚款,让虚报者“得不偿失”。二是对违规分配者的处罚要“毒”,如果出现违规分配现象,或者监管不力甚至缺位,对相应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要给予降薪、丢官、丢职、甚至坐牢等严厉的处罚,让失职者“闻风丧胆”。三是相关的惩处罚则要“准”,处罚条款要细化量化,提高精确度,让监督者、审核者和违规者都能够自觉“对号入座”。(摘自审计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