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常泉亮
近日,巴彦淖尔市审计局赴山东省济宁市审计局对该局审计机制改革创新及审计业务“四分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济宁市审计局总审计师、法制审理科的同志为我们介绍了该局改革思路与做法。我们感到,济宁市审计局机制创新、实行审计业务四分离,强化了审计内部制约、激发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尤其是在查处分离和法制审理方面的做法更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审计项目实行统一调度
该局将办公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与行政职能进行划分成立保障科,负责后勤接待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审计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分配审计项目并对项目进度进行管理调度。确定了审计项目后,采取三种分配方法:一是指定分配。上级审计机关有特殊要求和专业性强的项目,分配给对口业务部门实施。二是随机抽签分配。一般项目按难易程度、大中小,或者项目是否能出成果进行打包,平衡各业务科室的工作强度及审计时间,然后由业务科室进行随机抽签选择。三是招标分配。特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局内招标方式分配。项目不搞年初全部分配,而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分配。项目分配方式的改革,解决了以往科室工作强度有强有弱,单位有大有小,资金管理有好有坏的问题,从而达到了工作量的相对平衡。
二、改变审计组连审计带处理、“处罚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
审计项目实施由业务科室负责,小组审计报告写明审计查出问题及定性法规和处理、处罚的法规依据,不提具体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具体处理、处罚意见由法制审理科提出,分解了审计权力,降低了审计风险。
三、变革审理工作的思路与方法
体现了5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由重点复核结论性文书转变为审计全过程审理。从发出审计通知书开始,审理人员就要跟踪审计项目,在征求意见前必须进行初审,对业务部门移送的全部审计资料(达不到要求退回审计组)进行审理并出具审理意见书,必要时可以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情况。二是由“有罪推定”转变为“无罪推定”。审计组在审计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是一种“有罪推定”的理念。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应有“无罪推定”的理念,要看审计查出问题的证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以“无罪推定”的理念判断问题。三是由业务科室分散处理转变为由法制审理科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由总审计师主持召开审理会议,研究审计处理、处罚初步意见,然后提交由局长主持的审理委员会议集体定案。四是对业务科室和审计人员的质量考核,由年终考核转变为在审理工作中进行日常考核。五是规范、统一了文书用语和格式,审计结论性文书都由法制审理科代拟。
四、内部考核监督日常化
实行绩效量化动态考核,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除政治理论学习、廉政建设等10项共性内容考核外,对业务科室还重点考核工作量、审计质量、工作效率、审计成果四个方面。前三项占50分,审计成果占50分。审计成果包括:查出违规金额、调整入库金额、查补增加财政收入金额、小金库、移送案件线索、建设性成果、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7项内容。每一个审计项目都按第一发现人分解分值,审计专报书记、市长批示加15分。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的比重为2:3:3:2。每年开展十佳审计能手、十佳优秀项目、十佳科室、十佳个人表彰活动。
五、借力抓审计整改
借助市纪检委派驻纪检组和组织、检察、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由政府督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由纪检组人员参加,对审计项目进行复审,抽查审计质量。(来源内蒙古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