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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审计中的几点思考
编稿时间: 2011-08-23 12:00 来源: 岳阳市审计局  
 

 

吉林市审计局 程雅丽

按照相关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有五个: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何在保证这项保障民生的资金来源渠道顺畅,如何保证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作用,作为该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者应该掌握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在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和实施中,应该做到掌握政策、熟悉规定,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做好。

  一、公共财政的阳光普惠民众,财政资金成为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主要支撑

  从保障性住房的五项资金来源渠道看,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集中在前三项,首先,财政预算安排是该项资金的最强力支撑。近几年中央财政在对省级财政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给予了相应的考虑。其次,省级财政在对市、县财政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也要相应考虑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再次,市、县财政每年在预算安排时,也应根据本地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状况及财政承受能力,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诚然,能否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以中央级财政为主要财力支撑的住房保障资金,在解决住房困难的政策落实中,成为主力军的同时,地方财政在根据本地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情况,给予保障性廉租住房支出中,在财力范围内给予何等力度的考虑,成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的又一个关键。因为,从廉租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来看,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才是实现该项惠民政策的源泉。

  然而,对于各级财力对于保障性住房支出预算的安排,往往存在着一些难处。政府公共财力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在逐年提高和增长。适应发展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也在向公共财力提出新的需求。如何将百姓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共需求与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相结合,是对政府支配公共财力能力的一个考验。如何将预算支出中的结构在更加合理、科学的计划之时,将保障性住房支出在紧张的预算中,予以考虑,是对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检验。

  只有自上而下的将廉租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各级财力强力支持,党和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才能真正得到落实,民心工程才能够真正赢得民心。

  二、公积金增值收益净值,是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重要资金保证

  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实践证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相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或其他用途。

  在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积极的政策引导下,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对于职工买房、集资合作建房,以及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的,均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像一个蓄水池一样,在这个制度的实施中,健康良性的循环体系,对具有相对稳定的中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确保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的安全与完整,管理和监督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的完整性,成为一个关键环节,是管理和监督中的重点。一是应该对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及其管理加强监督;二是对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实行严格的管控机制,确保公积金收益中的净值不流失、不损失、不浪费,有效的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来源不受侵害。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成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随着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的不断完善,土地出让金收入从预算外资金专户缴存管理,到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成为财政资金收支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的一部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专项使用用途,不仅体现了财政资金支出指令性的特点,还体现了对廉租住房保障金来源的保障性。

  按照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从近几年对这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反映出地方财政在此项支出中所投放的比例并不足的情况较为普遍。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廉租住房的实际建设规模与政府应予以投资建设的规模不相匹配。反映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过热,开发项目中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同一个项目共同建设中,存在的政策执行中问题。

  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为线索,延伸土地出让金收益资金的审计监督,是尤为必要的。期间对政策的把握和资金应投放项目的认定,都是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范畴。从审计项目的实际要求出发,选择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可以因项目的重点而宜,以实现审计目标为支撑,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发表具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完成土地出让金作为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重要补充部分的审计监督职责。

  四、保障性住房运营收入及捐赠收入也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

  当廉租房建设形成一定规模,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是确保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发挥其社会功效的必要保证。在对使用中的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中,一方面要有行之有效的制度,对承租人准入条件予以审核,另一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享受政策的需扶助的群体的安居和管理予以保证。

  从廉租房和保障性租房所收取的租金标准看,仅仅是维护、管理和运营资金需求的一部分。这部分资金作为来自于保障性住房的收入,规定性的成为廉租住房保障金的一部分来源。随着廉租住房发展的进程,具有专有用途的捐赠收入,也将汇入到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流中。

  需明确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在一般预算中安排。廉租住房租金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得混同安排使用。明确的划定了,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不可以与专项资金混同安排使用的界限。 实际在这项资金的使用中,由于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难、收取标准低等因素,房租金收入,远远小于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运营费用和维护管理费用支出。继而就出现了运营费用挤占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问题。

  解决该问题的办法,还是要从科学细化预算入手。在预算中,对使用中的廉租住房的收支作出合理可行的测算,在一般预算安排中,对收支范围中支出不足部分,给予相应的资金保证,才是保证廉租住房保障金不被挤占的办法。廉租房的租金收入的这部分来源,如果能够在科学有效的运行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那么,廉租房租金收入也是廉租住房保障金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这是以社会效益赢得经济效益,以管理出效益的管理行为。

  综上几点,以廉租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着眼,通过对相关政策和规定的了解,谈谈学习体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展的步伐在不断加快,专项资金的投入也在不断的加大,在这样一个惠及民生的工程中,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到的政策、规定也很多,作为审计机关,责无旁贷的肩负着这项民生工程的监督职责。我们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确立了我们的审计目标,那么,选准什么样的落脚点来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任务,需要我们全面的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相关政策,一定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来源吉林审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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