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审计局 寻明佳
一、部分问题屡审屡犯,治标不治本
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审计中存在年年审,年年犯的现象,比如临时预算、占用专项经费、配套资金不到位、招待费居高不下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屡审屡犯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审计属行政型管理体制,独立性相对较差,致使部分问题上报难、处理更难。久而久之,审计查出的问题年年查,年年都无法彻底纠正和解决;二是部门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有些单位领导会有这样两种错误观点:一个单位违法不算违法,只要财物不进入个人口袋,就不必害怕;二个这样的问题非常普遍,每个单位都有,审计部门也可能只是走走过场,没有必要害怕;三是审计部门执法不坚决、力度不够。审计部门在反映和处理问题时存在许多顾虑,怕给政府“添乱”,影响审计机关日后的工作。部分审计人员存在重查出问题,轻处理处罚的现象,审计处理处罚时干扰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审计人员有畏难情绪。因此对查出的问题很难依法追究。这些都影响着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造成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屡查屡犯。
二、审计目标定位偏低,效益审计所占比重偏小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应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监督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也就是预算执行审计目标。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审计机关把预算执行审计目标主要定位在真实性、合法性上,在审计中,把核实财政收支、摸清家底、揭示问题作为审计具体目标,而对预算的编制环节关注不够、对预算支出的结构分析不够、对财政支出的效益性重视不够等等。只管钱花的对不对,不管花的好不好。对财政资金近的效益性关注太小,这是与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是紧密相关的。人大、政府较重视“钱”是否用在规定的用途上,预算执行审计将审计目标定位在“真实性、合法性”上是一种现实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效益审计缺乏操作性规范和评价标准,部分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也是造成效益审计推进慢的重要原因。随着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收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就成了人大、政府特别关注的问题,审计部门就必须围绕财政支出效益做文章,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应逐步由真实、合法性向效益性转变,这也是审计机关在今后财政审计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三、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够大,透明度不够高
审计署在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各地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一,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推行审计结果公告的难道更大。造成审计结果公告难的原因,一是客观环境因素,是造成审计结果公告难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在党政机关中形成的长官意志、家长作风很难改变,具体到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许多审计查实的较严重的财经违纪违规问题,地方领导不让反映,这严重违反了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失去了公告了意义,但审计机关对此无能为力。二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自身的因素。总体上看,基层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参差不齐,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执法程序不规范、审计取证不充分、审计处理不当等质量问题的发生,也是造成审计结果公告难的重要原因。
四、审计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当前,计算机技术在财务管理系统得到普遍地应用,这给审计带了巨大的挑战,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还是依靠手工审计为主、计算机审计为辅的手段,造成审计效率低下。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一是目前我国审计软件匮乏,软件兼容性差,操作性不强,操作程序繁琐,审计人员难以熟练掌握;二是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计算机审计培训时间短,很难满足计算机审计的要求。(摘自山东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