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国家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然而笔者发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成本居高不下,建设资金缺口大。究其原因是在目前土地财政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在无偿划拨保障性住房土地后,往往需要本级配套的资金就难以到位,工程建设需通过融资建设,需要融资成本。另外在建设管理上还存在施工单位高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挤占工程费用等都造成建设成本较高。二是在承租对象上把关不严,甚至出现了开“宝马”车住保障性住房的现象;有的保障性住房家庭在购买其他住房后不办理退出手续,继续保障性住房。三是保障性住房建成后,住房小区的垃圾清运、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户籍管理、子女就读等后续管理问题日益凸显。为了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保障普通老百姓的问题,笔者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在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保证一定的住房保障资金;二是建立监管机制,各类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剔除工程造价水分,帮助有关部门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后续管理,建议改变住房点后期管理由住房保障机构包揽包管的模式,将后期管理下放到社区,改由所在地社区为主负责,将住保机构从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专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