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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会议记录》资料失真现象
编稿时间: 2015-11-20 11:32 来源: 市审计局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议纪录》来寻找和挖掘问题线索,依据《会议记录》来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决策责任,已成为审计工作的一种常规手段和方法。

近年来,随着审计工作不断深入,追责问责力度加大,《会议记录》利用价值日益显现。与此同时,被审计单位的《会议记录》资料失真现象相应增多,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警觉。一是记录不够完整。“决策权”是领导干部最主要的一项权力,具有隐蔽性强,影响力大,与腐败问题关联度高等特点,决策责任也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中的主要责任,目前判断决策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原始的《会议记录》。从审计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对会议记录工作不重视,会议记录人员专业性不够,普遍存在会议记录简单随意,敷衍草率,对重要事项记录不全,没有准确地记录个人发言等问题,为责任界定增添难度。二是记录涉嫌造假。一些单位领导为掩盖事实真相,规避责任追究,常常在《会议记录》里作文章、动手脚。涉及单位违纪事项的,《会议记录》里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本来没有开会研究某重要事项,但《会议记录》里有完整内容,看不出程序上的问题,给审计定责造成被动。三是《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会议记录》内容简单,但对应的《会议纪要》内容详实;有的《会议记录》内容残缺,但对应的《会议纪要》有明确内容,一时让人真假难辨、无所适从。四是《会议记录》人为丢失,未及时归档,使一些重要决策真实过程成为一笔糊涂账,无从查起,难以定责。

为改变《会议记录》资料失真现象,笔者建议:一是各单位要坚持谁记录、谁负责、归口管理,监交入档的原则,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完整、安全。二是在做好纸质记录的同时,对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从制度上要求同步进行视频或录音记录,一并及时归档,便于事后监督。三是对审计发现《会议记录》人为造假的行为,要如实披露,从严追责问责,并进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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